“在塔其拉圣城,大多数觉醒者只把没法凝聚魔力普通人当成地位卑微仆从、下等人,或者说……生育工具。”她缓缓说道,“可并不这认为,他们虽然愚笨,但绝非无可救药,只要教导他们学习和思考,这些人在大部分事上干得不比女巫差。正因为如此,许多人认为生性怪异,居然将塔中部分事务交给凡人。没想到你们比更进步,竟然认名凡人为主,为其效力。”
“罗兰殿下并没有把们视作仆从,”夜莺撇撇嘴,“不知道你对效力词有着什样奇怪理解,但事实是,他收留被教会压迫女巫,赋予姐妹们新力量,并让大家和领民共同生活在西境土地上,所有人起与教会、邪兽对抗,将来也会同对抗魔鬼。”
“可这种模式被证明是失败!”爱葛莎不由地提高几分音量,“在四百多年前……对你们来说,很能是八、九百年前,就是由凡人与女巫共治年代,那时候人类几乎遍布整个曙光境,然而面对魔鬼攻击,结果却败涂地,只剩下沃土平原这角。”
“噢?”她挑挑眉头,“还有这种事?”
“你说这段被掩埋历史已经过去四百五十多年吧,”爱葛莎接着说道,“根据联合会记载,第三次神意之战很快就要开始,而你们对魔鬼无所知!蛮荒地以东就是漩涡海,你们还能退到哪里去?只有重新组建联合会,将女巫们团结起来,按照那些知识提升高阶觉醒几率,才有可能抓住最后丝机会,挡住魔鬼进攻脚步!”
并非之前见过任何位女巫。
“初次见面……不对,这是第二次见面,”她翘起嘴角,“叫夜莺。”
意思是……她之前也隐藏在人群之中?“这是你能力?”爱葛莎皱眉道,“你也是名高阶觉醒者?”
就算是名值得尊敬高阶女巫,不打招呼擅自闯入也是件十分失礼事。
“啊,你说进化啊……”夜莺摇摇头,“可没安娜那聪明,短短时间内就能翻完《自然什基础》,看到那些公式定理,头都要炸。进化这辈子大概都跟无缘吧。”
“为何你非要这说?”
“什?”
“现在已经过去四百多年吧?四百年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你为何还死死抱着之前观念不肯松手?”夜莺叹口气,“殿下临走时那句话你也听到,凡人可以战胜魔鬼。他也在做团结众人事,只不过不止是女巫,他想将大陆上每个普通人都团结起来,他告诉过,遍及大陆人民才是最有力量群体。”
“荒——”爱葛莎刚想反驳这种无稽之谈,忽然顿住。对方说得如此肯定,
简短回答里有半词语听不懂,爱葛莎愣愣,她实在没料到“原初女巫”口中会说出这样话来,而且看她表情,并不像是在故意戏弄自己。难道这些正是王子所说……知识?
“那本自然……基础,能给看看吗?”
“当然可以,只要你愿意加入女巫联盟,为王子殿下效力。”她耸耸肩。
“为个凡人效力?”爱葛莎瞪大眼睛,过半天才低声道,“以为自己就够怪异,没想到你们比还要疯狂。”
“怪异?疯狂?”夜莺歪头道,“为什要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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