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无奈地瞪眼:“没有。”
“谢谢!”律师转身对着法官说,“问题完。”
法官俯身对检察官说:“起诉方有没有要再问?”
辩护律师交叉询问后,检察官可以再直接询问证人。通常证人没有说到要点,或被律师抓住小辫子,需要检察官澄清证词模糊之处。但辩护律师也可以再度询问,持续攻击证人可信性。这就是庭审片里常见唇枪舌剑,检察官与辩护律师你来往,经常把证人或被告折磨得半死。但是,如果某方触犯法庭上规则,比如询问方式有诱导之嫌,或者询问与本案无关内容,另方可以当场反对。但对方也会向法官简短解释,这样提问理由和必要。法官会决定反对是否有效,这是个非常复杂过程,但对查明案件真相很有效。
可是,检察官出乎意料地放弃再度询问,要求第三位证人出庭,也就是负责此案警官。
关是开场陈述,先由检察官告诉陪审团指控性质、案件发生经过和支持控诉证据。接下来是辩护律师开场陈述,说明自己辩护要点,使陪审团对案件产生疑问。
第次见到对指控检察官,四十岁左右白人男子,像个老实巴交美国农民。然而,当他靠近瞬间,眼里闪过丝不易察觉光,令心惊肉跳。
恐惧地将头转向另边,才看到律师萨顿先生,他气定神闲,胸有成竹,看来刚才开场陈述效果不错。旁听席上坐几十个看热闹,莫妮卡醒目地坐在第排,栗色长发束起绾在脑后,混血双眼直勾勾看过来,读心术发现她心里话:“加油!”
默默给自己鼓劲,却随着检察官脚步声,下意识地往后退着。
现在是审判第二阶段,起诉方应当向法庭提供证据,出示物证和传唤证人出庭。检察官微笑着取出物证,展示给陪审团和法官看——包括杀人凶器,沾有大量指纹,被捕时带血衣服,还有凶案现场照片。面对这些骇人物件,让不时闭起眼睛,更不敢与检察官对视。检察官在描述这些证物时,不断采用“凶残”、“血腥”、“冷酷”之类字眼,试图让陪审团对深恶痛绝,认定就是个十恶不赦杀人魔鬼。
也见过这位警官,但因为履行米兰达权利,从未和他说过话。他在法庭宣誓之后,陈述现场勘察结果,还有法医验尸报告。这些证据都对非常不利,现场到处留下指纹和脚印,包括常青死亡时间与伤口情况。
接着,辩方律师作简短询问,检察官也像上次样没有论战。
法官宣布庭审
起诉方证人出庭,先是逮捕两位警察——“黑白双煞”。这两位仁兄宣誓所说都是事实,对他们大概也是家常便饭。警察先对进行辨认,回答检察官提问,陈述案发当晚接报911,赶到现场在电梯口抓住。
然后,是法庭上最精彩部分——交叉询问,辩护律师当场向证人询问。
萨顿律师走到警察面前,指着说:“你们有没有看到当事人杀人?”
警察看看说:“看到他浑身是血冲向电梯,手里还拿着凶器。”
“对不起,只要你回答——有没有亲眼看到,当事人杀人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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