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你还记得个人吗?”
“你是来复仇?”
“是。”
“没有杀过人。”
“她叫楚江南!”
没有人会关心他死活。每个人都只顾着自己能否再多活天,就算再死几个人,也不会引起多分同情。
第七天,凌晨四点。
终于在七楼走廊发现罗浩然。他罕见地没带上丘吉尔,大概那条狗也已挨饿,只能在什地方休息。从背后袭击他,根木棍砸到他头上。
力道拿捏得恰到好处,既不会太重将他砸死,也不会太轻让他能反身回击。将罗浩然拖进个小房间,非常隐蔽,不会有人经过,用早已准备好尼龙绳,将他浑身上下牢牢捆住,成为任宰割猎物。
几分钟后,罗浩然醒过来。他稍微扭动几下,就在手电光线里安静下来。他很聪明,知道无谓挣扎只会消耗体力,在饥渴与寒冷中加快死亡速度。
是截短短蜡烛,遇到点风就会熄灭,再也不会有人看到。”
“你想被耀眼光笼罩,让全世界人都能看到你,不愿被人遗忘,是吗?”
“是,可是又很害怕,旦被所有人看到,那就是死那天。”丁紫呼吸越来越虚弱,“所以,喜欢在地下,不会再有那多人,永远黑夜。而且还有你,光。”
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因为实在不知道,还能再给她多久光。
有种预感,活不到明天早上。
他眉毛跳动下,盯紧眼睛。这是第次看到他有表情。没错,他记得这个名字!
“你是他儿子?”
“是。”
看来他反应相当快,这也等于承认他罪行。早已预想好许多种方案,特别是当他要隐瞒抵赖狡辩时,会用九种手段来折磨他,足以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相信定能够撬开他嘴。这也是他聪明之处,明白只要落到手里,就绝不会有什好下场,索性直截当承认,免得枉受皮肉之苦。
“好吧,看在你认罪这痛快分上,会让你死得快些,虽然这已经便宜你!”其实,很不情
在看清脸以后,他轻声问道:“为什,要对这做?”
“因为,是个杀手。”
“谁派你来?”
“死神。”
罗浩然表情丝毫没有变化:“好吧,死神也有原因。”
虽然,在地下每个人,都看不到明天早上太阳。但不想让丁紫孤独地死去。如果,还有灵魂,请让照亮她眼睛。
地下那多早晚要死去幸存者中,最可怜,莫过于那个叫正太七岁男孩。他是地底唯能与做朋友幸存者。他惨白肤色让人不敢靠近,而就喜欢这样特别人。正太眼神很有杀手气质,能在昏暗灯光下秒杀所有人。也许再过二十年,他会成为下代让人闻风丧胆杀手——对不起,忘世界末日,这孩子可能连明天都过不去。
正太直对杀手身份深信不疑。虽说小孩子是不能骗,他们对任何事都会当真,但这件事并没有骗他。
是个杀手,来这里使命,就是杀死某个人。
想,那个人也逃不,他也很快会被黑暗与寒冷吞噬——在此之前,必须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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