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独步逍遥 > 血鹦鹉 > 第十章 吓杀人

第十章 吓杀人(7 / 9)

声更响亮,给他这喝,整个屋子都几乎起震动。

就算是死人,只怕也会给他这喝便喝得跳起来。

血奴就给喝得跳起来。

王风虽然没有跳起,拉住血奴那双手不觉已松开。

面上居然还有笑意,笑望着常笑,忽然道:“你好像个做官?”

是不是他又想起血奴身缎子样光滑肌肤?

对轻揉在胸膛上手?那满面如痴如醉神情?

他虽然没有说出来,血奴已肯定他切都已看在眼内,她绝不相信这个人当时会老老实实地卧在棺材里面。

她叫起来:“打死你,打死你——”

她口里说得虽凶,心中当然并不是真想打死王风。

这具僵尸当然就是王风。

血奴好容易才放弃挣扎,喘息着在棺缘,在王风身旁坐下。

袖子才放下半,她就已认出那不是铁恨僵尸,也不是其他孤魂野鬼,是王风。

她给吓惨,王风却笑得那开心。

那就算是王风真已变僵尸,她也要冲过去,揍他

人未出,剑未出。

话反倒先出:“住手。”

声断喝霹雳样击下,满楼鬼气顿被击散。

常笑嗓门实在够大。

个做十多年大官,打十多年官腔人,嗓门不大才怪。

王风道:“睡觉。”

常笑目光扫,道:“这里有三丈宽大床。”

王风笑道:“就算不睡在床上,只睡在棺材里,也好像不犯法

夜消失在墙壁上那第十三只怪鸟,那第十三只血奴已附在她身上?

血奴是血鹦鹉奴才,也是奇浓嘉嘉普魔域中种妖魔。

妖魔打僵尸,这岂非就是鬼打鬼?

常笑胆子更大。

开始时候,他也很惊讶,但现在,他面上只有冷酷笑容。

常笑铁青着脸,冷声道:“十年前就已做官。”

王风道:“怪不得你嗓门这大。”

常笑盯着他,道:“你不怕官?”

王风笑道:“又没有犯法,为什要怕官。”

常笑冷笑声,道:“你躲在棺材里干什?”

王风也根本就没有放开她手。

两人立时又扭作团,简直就旁若无人。

那些官差不由得目定口呆,个个都好像已变僵尸。

常笑却气得面都青

他又声大喝:“住手!”

她喘着气,瞪着王风,突然问道:“你什时候变作僵尸?”

王风勉强收住笑声,道:“今天早上你在换衣服时候已卧在棺材里面。”

血奴张脸上立时发红,道:“你都看到?”

王风道:“那时候还没有睡着。”

目光已变得蒙眬。

何况他还练二十年气功。

血奴已经住手,那双手却不是给常笑喝住,而是给那只僵尸硬拉住

要拉住她那双手实在不容易,她凶起来简直就像真有魔神附体,气力大得吓人。

僵尸几乎是用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她拉住。

总算他已有两次经验,这次已没有前两次那狼狈。

僵尸笑声入耳,他手就已握住剑柄。

剑现在仍在鞘内,杀气却已蕴斥于整间小楼。

这杀气竟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

双眼亦是杀机毕露,迫视着那具僵尸。

虽然,他还未有所行动,人剑已经呼之欲出。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凡人修仙之仙界篇全文免费阅读,讲述韩立叱咤仙界的故事,一个凡人小子修仙的不灭传说。没有看过前传《凡人修仙传》的书友可以先去看看,不过也并不影响本书的阅读体验。

重生之大涅槃

奥尔良烤鲟鱼堡
苏灿回到了自己十六岁那年的夏天。最关键的问题并不是在于苏灿如何去适应这全新的开始。而是明天过后。中考,就将没有选择的迎面而至!跨过了时空的界限,站在时光的这头,面对那曾经让他泪流满面的过去,苏灿要如何一步一步重拾遗憾,在这年代下面,如鹰似隼,划出灿烂的弧度?
最新小说: 沉默的永和轮 穿成虫族对照组的渣雄虫 遗世话晴秋 oh~这该死的兄弟情 我养的纸片人超好氪 嫁了一个老皇帝 平生相见即眉开 维持女配的尊严 谨遵医嘱 未完成的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