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就会等在这里,先观察好地形和地势,选择好个出手就能制敌机先地方,先取得优势,”卜鹰说,“高手决胜,这点是很重要。”
“然后呢?”
“然后也许会设下些小小陷阱,兵不厌诈,在生死之战中,更不妨用点手段。”卜鹰说,“这也是兵家常事。”
“所以你并不想管这件事?”
“说过,只不过是来看看。”卜鹰说,“所以从现在开始,你不妨就把当作块石头、段树枝,你尽管做你自己要做事,就好像根本没有这个人存在。”
“这里有人杀人?”白荻问,“这里有杀人人?”
“现在没有,很快就有。”
“有杀人人,当然就有被杀人。”
“当然!”
“你看像哪种人?”
“卜先生?”他问,“卜鹰?”
“是,就是卜鹰。”懒洋洋地喝口羊乳酒之后,卜鹰才反问,“白荻?白荻花?”
“是。”
卜鹰大笑:“你眼就认出,也眼就认出你,看来们两个都可以算是名人。”
“尤其是,最近好像更有名。”白荻苦笑,“如果阁下是在这里等着,也不会奇怪。”
对于这种评论,他从来不予反驳争辩。
——个男人如果要和女人争辩,就好像要和条狗抢肉骨头。
这个人当然就是卜鹰。
山路上居然又有人来,个穿着身白色衣衫年轻人,白衣如雪,尘不染,背后斜背着柄乌黑剑鞘长剑,配着同色丝绦,和双用硝过小牛皮制成黑色短靴。
这个看起来就像是个春秋佳日在仆从陪伴下出来行猎贵公子,可是他神情却极谨慎,行动更轻健矫捷,走在干枯落叶上,发出来声音绝不会比只松鼠大很多。
白荻立刻用种很肯定态度说:“好,相信你。”
暮云四起,升于脚下,天色已渐渐暗。
卜鹰早已闭上眼睛,仿佛已睡着,白荻做些什事,他好像真完全不知道。
可是现在他却忽然问白荻:“你已经准备好?”
“嗯。”
“看不出。”
卜鹰接过年轻人抛上去酒袋,又喝两大口,“只看得出这里是个好地方,无论要杀人还是被杀,都是好地方。”
“你还看出什?”
“若是被人,逃到这里,定会停下来,因为前面那段山路很难走,能进到这里来人,绝不会太多。”
“非但不会太多,甚至可能只有个。”
“为什要等你,难道还想拿你人头去领赏金?”
他把羊皮酒袋抛给树下年轻人,酸酸羊乳酒,下咽喉,就变成道烈火。
“只不过是来看看。”卜鹰说。
“看什?”
“看人杀人,看杀人人。”卜鹰说,“那都比杀人有趣得多。”
他目光更锐利,也跟卜鹰样,看起来就像是只鹰。
他很快就看见卜鹰。
魁伟身子穿着件柔软而贴身黑丝长袍,赤足上套着双带着异样光泽多耳凉鞋,手里袋羊乳酒,像片云样斜卧在树梢。
这样个人会是谁?
年轻人笑,笑容纯真而带着稚气,在张饱经风霜脸上,骤然出现这种笑容,就像是乌黑云层中忽然出现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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