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他们逻辑,虽然在们这些习惯文明社会规则人看
还是回头来说阿法芙……最终,她还是屈服,为逃出这个地狱,她决心屈辱地活下去。
年后,她又生,这次是个男孩,她不知道自己是该高兴还是悲伤。
有孩子之后,阿法芙得到定程度自由,“丈夫”家看她也看得不是很紧,因为他们都明白,不是每个人都能狠下心丢下孩子独自逃跑。
阿法芙确也做不到这点……
不知不觉间,她已渐渐习惯这山村日子,习惯被打骂、习惯每天起早贪黑地带孩子、做农活、被当成佣人样使唤。
村外小河里,活活淹死。
他做这事理由很简单,因为那是个女孩。
在盲山人看来,抚养女孩是件很愚蠢事,养大也是别人家人,或者说……他们也根本没把女人当人。
在这些村民眼里,女人不过就是生殖工具,完成生孩子任务后,她们还得带孩子、做农活,否则就是浪费家里粮食。
失去孩子阿法芙崩溃,她撞墙、绝食……闹z.sha,但盲山村民们对处理这种状况显然已是轻车熟路,他们将她囚禁起来,每天让些已经习惯村中生活妇女来劝说,并告诉她只要熬下去就有逃跑可能。
直到2219年初某天,个惊人转机到来。
在被拐四年后,阿法芙父亲,竟成功找到这个偏僻山村,并且进村就在街上看到自己女儿。
愤怒他自然是想将女儿带走,但却被“买下”他女儿那家人以及村民们围堵在村口。
买主那家态度很坚决:“人你可以带走,但孩子得留下,另外,们当初是花两万把她买下来,这几年她在们这里吃们住们不跟你算,你必须把那两万还给们才能领人。”
他们提出这些要求时候,显得理直气壮,他们不懂什法律不法律,他们是真认为自己做都是理所当然——买媳妇花钱,那这媳妇就是自己,不存在什强,bao;淹死孩子是自己,那自己便有权任意处置;买来媳妇当然是要当牛做马,要不然吃白饭吗?
但其实……并没有那种可能。
因为这村子地处偏僻、三面环山,靠步行逃离几乎是不可能,交通工具则都掌握在村民们手里;另外,出村唯道路上、和离盲山最近县城里,都有村长眼线,这些相关人员,和盲山村村民、人贩子团伙等等,自是有着利益往来。
曾经也有被拐来妇女千辛万苦地逃到县城里,但最后还是被追来村民们当街抓住、生生拖回去;即便她在被抓时拼死哭喊,乞求路人拯救也没用……来抓她人都是熟手,他们边起作证说她“脑子有病”、并威吓路人“少管闲事”,边就用最快速度把人塞进车里、带离现场。
大多数情况下,事情到此就会不之。
就算县城里真有路人觉得事有蹊跷报警,村民们也不怕;盲山这地方每隔几年也是会遇到“联邦*员视察”,每当遇到这种“村外来人”情形,他们全村人都会致对外,并且把村里那些仍有逃跑倾向妇女统统集中藏起来,这些年来还从来没出过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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