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这样人冒充本体进行日常活动自是不太可能,但充当具尸体肯定是足够。
可能有人会奇
戴着滑雪面罩,拿着手枪,快速地抢袋赃物,并在警方赶来前就提着包跳上车。
警察赶来时间是早就算过,而且柏林郊区车也不多,纵然驾驶技术般,也不至于被立刻追上。
就这猛踩油门,路飙到“预定地点”,然后在警车围堵下开车冲入施普雷河。
车身还没撞到水面,就已经给自己戴上潜水面具,下水后,因为车窗早已被打开,只需解开安全带,就能直接从那儿游出车外。
还是比较有良心,把珠宝都放在个防水袋子里且紧紧拉好拉链,所以当警方把这个袋子从河里捞起来时里面东西件也没丢失。
两个月,用两个月时间,制造“约翰·史密斯”这个人死亡。
自认为做得非常完美,所有细节都想到,包括联邦机构监视能力和他们在事后调查这件事时执行力,都已被计算在内。
甚至可以说是在过度估计他们能力后再来设计方案。
这两个月里,逐渐停止与“约翰·史密斯”有关所有社会活动:注销空壳公司,退掉长期租赁房屋,停缴所有税款,并减少自己购物记录。
最后次在公开场合使用自己证件,或者说……使用“约翰·史密斯”这个身份证件,是在间连锁酒店里。
至于劫匪,也就是“约翰·史密斯”这个人……被找到时,“他”已经是具尸体。
警方们得到这具尸体,是花不少钱才弄到,简单地说……那是克隆人,只不过他被克隆出来就立即被淹死。
在这个宇宙、这个时代,克隆技术无疑也是z.府明令禁止;但依然有人在搞,而且根据搞这些生意人所说,他们技术……也都是从联邦内部买出来。
联邦内部秘密进行研究到什程度不清楚,反正在地下世界里流通技术,仅限于做出生理上完全致、但没有异能、没有变种基因、也没有记忆克隆体。
也就是说,做出来成品,虽然和被克隆者年龄、血型、体型、发色等完全样,但醒来时脑袋片空白,既不认识这世间事物,也不会说话;除呼吸、吮吸和抓握这些本能动作之外,连翻个身都不会。
那天,非常高调。
在入住登记时,冲前台又摆脸色又骂脏话;不但不让服务员碰行李,还不停向他抱怨这家旅馆有多糟糕,最后还拒绝给他小费;半夜三更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惹得楼下住客打电话到前台投诉,在被前台警告后又跑到楼下敲那名客人房门然后隔着门板恐吓对方;个晚上叫三个“技师”来“上门服务”,每来个就以“长得比照片差太多”为由将其赶走,并在她们朝竖中指翻白眼时骂她们丑逼……
长话短说,这晚上至少制造七八个对留有深刻印象“证人”。
而第二天,就去抢劫家珠宝店。
这家店事先踩过点,每个柜台下面都有隐藏报警按钮,而且是私营,老板本人就在店里,只要抢劫发生,必然有人会按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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