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维多克在床单上趴下,惬意地开始舔毛,同时笑道,“这有什不行?那份遗嘱只有签名部分是手写,其他内容则是用台老式打字机打出来,约翰律师只要以‘山姆模仿死者签名’为论点做文章即可。至于保险箱钥匙……那根本不是问题;赫伯特家宅邸很大,他两个儿子都可以随意回去居住,若有心去复刻把钥匙……有是机会。”
“就算是这样……这官司也没那容易判吧?”左言接道。
“嗯……你说得对,按理说,像这种牵涉到巨额遗产案件,法庭判决都是相当谨慎。”维多克接道,“除现有物证之外,他们还会考量很多别因素,比方说……早在老赫伯特过世前五年,约翰就已经开家自己投资公司,且已是商界小有名气青年才俊;而山姆则直都是个声名在外花花公子,年之中,他在家待日子也就两个月而已,其余时间基本都在世界各地花钱玩乐。巧合是……就是在山姆最后次归家居住那个月里,老赫伯特刚好病故,然后,那份遗嘱就出现在众人眼前。”
“那确是挺可疑……”左言道,“在家待那段时间,显然已足够他伪造遗嘱。”
“法官也是这想。”维多克故事还没完,事实上,精彩部分刚要来,“所以……在征得赫伯特两兄弟同意后,警方用上当时最先进技术,对那份遗嘱进行鉴定……”
到过他照片,那是篇关于遗产争夺案文章,内容比较狗血,想你听说到‘遗产’二字时,基本也已经能猜出情节……”
左言思索两秒,接道:“是不是……老赫伯特死以后,将遗产全部留给大儿子,于是二儿子不服,将兄长告上法庭,最终败诉。”
“嗯……”维多克也沉吟声,再道,“……不是。”
“诶?”左言当即愣,他显然没料到自己居然猜错。
“恰恰相反。”维多克接着道,“老赫伯特死后,在他保险箱里找到份遗嘱显示,他把所有财产全部留给二儿子,大儿子连个子儿都得不到。”
“所以……”左言顺着对方思路,念道,“其实是约翰把山姆告上法庭?”
“对。”维多克道,“约翰请到位相当出色律师,宣称那份遗嘱系山姆伪造,并要求剥夺山姆继承权。”
“从目前状况来看……他似乎是成功呢。”左言接道。
“是。”维多克微顿半秒,接道,“尽管那份遗嘱上有老赫伯特签名,而且保险箱钥匙也直由老赫伯特随身带着,但最终……约翰还是打赢这场官司。”
“这也行?”左言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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