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维多克笑笑,“你觉得……以下哪种人更容易欠下巨款?第种——自视为精英、有野心、做大生意青年企业家;第二种——整天出席各种社交晚会,吃喝玩乐睡名模、从来不考虑所谓‘将来’阔少爷。”
虽然这句话里描述两种人是截然相反,种是“赚钱人”,另种是“花钱人”,但有趣是,真正会因债务而走投无路……往往是前者。
“喂喂……”左言也听出来,维多克对这个案件解已经远远超出般吃瓜群众水准,故而问道,“你知道未免太多吧?这已经不是在报纸上看看新闻就能掌握程度吧?”
“在约翰继承赫伯特家全部财产半个月后……”维多克边想边道,“在电视新闻里看到条关于‘赫伯特集团融资’报导,这篇报导……才是真正让对之前遗产官司产生兴趣因由;当天下午,就到网上(是,维多克会使用电脑上网,当然,除左言之外,他不会让别人发现这事儿)查些关于那次融资事。那些信息并不是什机密,在些工商相关网站上很容易就能检索到……虽然这次融资看起来只是个继承家业企业家将家族企业和自己公司做次常规兼并,但要是有心翻翻他自己那家公司账目和之前年间许多动向,便会发现许多有趣事儿。”
“所以……”左言听到这里,自然也猜到约翰动机,“无法接受‘遗产平分’人,其实是约翰……他在生意上亏空已经大到用赫伯特家‘半产业’也无法填补地步,只有继承到全部财产,才能解决他危机。”
左言又想想,看向维多克道:“不过……还有点不太明白。”
“你是觉得作案动机上还有疑点对吧。”维多克应道。
“嗯。”左言点点头,“按你所说,约翰是个众所周知有为青年,而山姆只是个二世祖……以这种情况来看,老赫伯特本来就有很大可能会把遗产留给约翰。退步讲……即使老赫伯特不想对两个儿子区别对待,那遗产也该是两兄弟平分,怎都不会让山姆来占大头。”他顿顿,“再退步讲……早已在商界站稳脚跟约翰,即使分钱都没继承到,样可以活得很好;反倒是那个终日花天酒地、除花钱啥都不会山姆……旦失去家里资助,恐怕就活不下去。”
“从这个角度来看,约翰有什理由冒险去伪造遗嘱呢?难道是因为他非常恨自己弟弟……定要搞到对方身无分文?”说到这儿,左言皱眉思索两秒,“但……若真是那样,他又为何要提出分给山姆十万英镑呢?”
“把你‘退第步’再想遍,然后自己告诉症结所在。”维多克没有回答左言问题,而是给半句提示、半句要求。
“不不不……
“哦?”左言听,立刻乖乖地将事情又重新思考遍,随即念道,“你是说……‘平分遗产’状况,是约翰所不能接受?”
“不能。”维多克道。
“为什?”左言疑道。
“因为他缺钱。”维多克给个很简单、出人意料、但又非常合理答案。
“约翰反而缺钱?”左言也确对这答案感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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