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
当然,封不觉肯定认得、也知道这种电话使用方法。
“赫伯特先生。”看几秒后,封不觉头也不回地问道,“案发后你又用过这部电话是吗?”
他所指那个“赫伯特先生”,无疑是约翰。
略斟酌后,约翰便应道:“是,就是这部电话和警长联络。”他微顿半秒,立即反问道,“你是怎知道?”
如果封不觉做出推理是“案发时你正在打电话吧”,那约翰必然只会回答句“是”,不会再去多问什;因为案发时和约翰通话人正是山姆,后者八成已经把自己在通话时听到动静告诉封不觉。
死者是名男性,白种人,年纪看上去在四十岁上下;他穿件黑色衬衣,外面披着件深棕色夹克,下身着牛仔裤;他手上戴着副厚实手套,双手之间还缠握着根钓鱼线。
距离死者米不到地方就是张书桌,此时,桌子角已被大量鲜血所染,以这个“角”为中心,血迹成喷射状辐射开,并沾在周围几乎所有东西上……那些东西包括但不限于墙、地板、窗帘、桌面、桌子侧面、花盆等。
当封不觉看到那名死者时,尸体身下那昂贵纯毛地毯已经被褐色血液浸红大片,刺鼻气息可说是扑面而来。
“嘿!姓封。”警长见觉哥摆出副要动尸体样子,“你该不会是想去动尸体吧?”
就算警长这些年来收约翰不少好处,又因约翰在岛上身份而对其区别对待,但警长仍然是有底线,所以他此刻才出言提醒声,以免觉哥把指纹什留在现场。
但眼下,封不觉推理出却是“案发后用过电话”这件事,这就让约翰有些疑惑。
“呵呵……”觉哥闻言,笑着回过头来,“因为你右侧耳廓上沾到点血迹啊。”
其话音未落,山姆和警长便齐齐将视线转到约翰脸上。
就连约翰自己也是惊,并下意识地抬起手去摸那块地方,结果……还真有血。
“由于那里沾到血迹不多,不凑近看还真看不出来,也是从你身边经过时才发现……”封不觉边继续观察现场,边娓娓言道,“起初,以为那是案发时溅上去,但问题是……你身上沾到其他血迹,全都集中在身体左侧和背后,而你整个右半边身体,只有耳朵上沾到那丁点儿血……这事儿,稍有些奇怪。”说到这儿,他指指桌上电话,“直到看到这部电话、以及夹在听筒和支架之间那抹血迹,才知晓答案。”
封不觉当然也知道,自己并非警务人员,也不算尸体第发现人,像这样动手去碰尸体是绝对不妥。
“啊……放心,只是看看而已。”封不觉说着,已然蹲下身子。
他在不触碰尸体前提下,尽可能仔细地观察下死者状态,然后就站起来,将目光投向死者身旁那张书桌。
书桌上物件此时显得凌乱不堪、不少已散落在地上,而仍留在桌面上物品中,第件引起觉哥注意东西就是——部电话。
那是部“老式”电话,非常“老”那种,看起来像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产品……存钱罐般造型和环形拨号装置恐怕是很多现代人见所未见。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