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发男子不由自主地多看眼许清朗,
有趣,
个长得比女人还好看男人在这里当酒保。
再看过去,白莺莺出现在白发男子视线之中,她端着咖啡走过去,小巧依人。
头僵尸?
“算,既然请不动,那就亲自去拜访吧。”
男子身咖啡色外衣,英伦风格显著,但那头白发,却让他气质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这个年纪,这种头发,
活脱脱地十年前所流行杀马特。
但男子却依旧行素,缓步行走着,最终,他走到书店门口,推开书店门。
她回过头,
露出自己那张满是肉蛆狂欢脸,
有些不敢置信!
他,
居然就这样回去?
只是,见旗袍女已经和自己拉远距离,周泽直接转身回书店。
笑话,
你酷酷地来,声不吭,
你再酷酷地走去,难道还得跟苦情剧里男主角样不停地追着你跑和喊?
这里又不是地狱,是阳间,
只小猴子拿着自己玩具锤子在白发男子面前跑过去,天生灵敏它,也没有察觉到丝毫异样,浑然不觉自己身侧就有个人
离,
在几个瞬间之后直接站在周泽位置旁玻璃窗外。
姣好身材,美丽容颜,世间最为精致皮囊,但内在,却全都是蛇蝎和蛆虫巢穴。
这群在黄泉路上撑伞迈步吟唱旗袍女人,周泽见过不止次,但这次,对方出现在阳间。
周泽走出书店门,旗袍女转过身,又开始拉远距离,在这片雨帘之中,她身形显得是那朦胧。
收养在店里?
男子暗自思忖着,他来,但店里没个人能看见他,包括坐在那里接过咖啡准备看报纸周泽。
人们对种事物直保持着与生俱来畏惧,
那就是自己看不见东西。
而周泽先前能够看见撑伞女人,却看不见在自己店门口,此时已经站着个连他都看不见人。
入眼是吧台那边正在调制酒水女人,
哦不,
仔细看,
有喉结,
是个男?
而后,她似乎在犹豫,自己是不是需要重新再走遍?
再以之前姿态,再以之前气质?
“吧唧。”
双黑色雨靴踩在水坑中,名头发全白男子伸手弹弹自己帽檐水珠,略显苍白手,放在旗袍女身上。
旗袍女当即开始憔悴,化作张纸人,在雨水之中慢慢地被淋湿,到最后,彻底糜烂于水洼之中。
这臭毛病,
真是惯出来。
关上书店门,周泽伸个懒腰,重新坐回自己位置,让白莺莺给自己倒杯咖啡。
他不知道是,在自己转身走入书店刹那,
远处那个出尘旗袍女“嘎吱”声,脚踩入水坑之中,
若是寻常人,可能会对此产生种迷恋和追求好感,在雨水之中,这种女人,往往能让你忽略掉恐惧和诡异,转而全身心地拜倒在她脚下。
“喂。”
周泽喊声,
对方却还在走,她到来,似乎只是为引起周泽注意,然后把周泽带入另个地方去,她应该类似名信使。
能够让可以在黄泉路上来来回回走旗袍女充当信使角色,背后那个人,肯定不同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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