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是警察,不是会所门口领班。
们只需要对们头顶上国徽交代,对们所发现真相交代!”
陈警官关闭投影仪,继续道:
“现在,建议因证据不足,撤销对嫌疑人陆某起诉,在本案中,陆某很可能是个受害者,连环杀人魔把他骗到自己家里是为做什,不需要做过多解释吧?
而们,
在死者家里东西上,出现死者指纹,是很正常件事,然而,除那把警察赶到现场时嫌疑人陆某手中拿那把刀上,厨房里其他器具上,都没有出现陆某指纹。
陆某已经拿着刀等着警察来,而且开始也承认是自己杀人,所以,在这里,陆某没必要去进行指纹清理,他没有这个动机,且他是怎办到,只是单纯地剔除自己指纹却保留被害者指纹?
所以,认为,被害人是切下自己肉,再亲自进行烹饪。
最后,根据在冰柜上指纹检测,发现在冰柜两边内侧,有很清楚被害人指纹,大家可以看这张图,尽力地依照指纹方向和细节做进步地处理,以此推测出被害人当时动作。
经过推论,被害人当时是自己主动地进入冰柜内部,而且,们虽然在冰柜外部提取到嫌疑人陆某指纹,却没有在内部发现。
那可能只是巧合,然而,如果有很多处这样,就不能用巧合来形容。”
“陈警官,你意思是?”
“是,认为,切割下死者身上肉块,不是嫌疑人陆某,而是死者罗某本人。”
时间,在做警察们脸上都露出震惊之色。
死者自己切下自己肉?
却把真正受害者,关入看守所这长时间,陆某已经承受过次精神伤害,若是因为们看押导致陆某病情恶化,
这才是们警方应该想着去交代事情!”
上午通城市区刑警队同僚送上来份新证据,初步证实,无名尸体中序号F夏春花死者,是在2016年遭遇此案被害人罗某杀害。
综上,得出结论是,被害者罗某,就是这连环杀人案真凶,而现在嫌疑人陆某,并不具备杀人动机。
陆某年纪大,可能是因为他从小姐那里重新回到案发现场找手机时,发现死者尸体,精神上受到刺激,产生幻觉。”
“你是想让们向公众通报,是死者自己割下自己肉,再拿自己肉炒菜,再和陆某起吃饭聊天,等陆某走之后,死者再自己躺进冰柜里,死去?
陈警官,这样子通报,你认为公众会信?舆论会信?们警方,又该怎去向社会交代?”
“那也有可能是在凶手逼迫下…………”名警察提出意见,但说着说着,就不说。
凶手给被害人把刀,让他切自己肉?
被害人不会反抗?
“被害人身上没有被捆绑痕迹,注意,是没有丝毫痕迹,这意味着,在死前,被害人直处于人身自由状态概率很大。
另外,在带回来物证中,厨房调料罐里,燃气灶上,都出现死者血渍以及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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