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凡还看见秃发素,如果这个女人能长得再好看点,那自己倒不是不可以为拉拢秃发族牺牲下联姻个什。
但转念想,男子汉大丈夫,靠联姻,算个什本事?
这里,聚集不少人,盛乐城不大,但里头人,很杂,尤其是番战乱后,鱼龙混入。
此时此刻,不知道多少双眼睛在盯着这里,他们没有决定权,也没有影响格局能力,但还是本能地好奇,好奇以后自家头顶上这片天,他到底是个什成色。
是烈日曝晒,还是会经常漏雨?
倒不是故意作践人,很多人天真地以为整天示人以恩,起洗澡起吃饭起睡觉什,就能将人心收揽回来,那简直太天真。
这个世界上,有不少人,你越是对他不客气,他越是对你心悦臣服,你越是对他温暖和煦,他转手就能把你给卖。
作为征服者来到新地,首先要做,是立威,而不是立德。
秃发承继抢先步卡位,将熊烈挡在身后,将郑凡缰绳牵在手里。
虽然不明不白地成个戈是哈,
“属下明白。”
郑凡清楚,今儿个要是图时爽,龙袍穿,那感情好,靖南侯挣扎着不顾伤势三天时间可能就直接来斩自己人头而去。
讲真,目前为止,无论是对上燕皇还是南北两位侯爷,郑凡心里都没底,不仅仅是自己,连这些魔王心里也没底。
甲胄穿戴完毕,郑凡走出院子,外面,有人早已备好马。
郑凡翻身上马,
“你是想害死?”
“属下不敢。”
“你心里肯定在骂矫情和事儿逼。”
“主上英明。”
“呵,不过倒是好奇,四娘自己绣龙袍,啥色?”
终于,地面开始微颤。
所有人都将目光投向前方街面,颤抖,是从那里传来。
燕军这次入城,可以说是相当轻松,秃发承继背后捅刀子,又是干其他几家又是自开城门,梁程可以说是箭未发就进来,但破城而入,本就不算是难事儿,接下来活计才是重点。
大燕铁骑名声,让盛
但反正脑袋已经磕在地上,再半途扭捏就有点蠢。
熊烈在后头气得龇牙咧嘴,任何东西,本来不觉得有什,但看有人抢,嘿,瞬间就香得不得。
只是也没有两个人起执缰绳道理,熊烈只能跟在马后,步步地跟着,本就黑肥脸,更加阴沉。
瞎子也骑着马,和郑凡保持着定距离,做配角得知趣儿,不得抢戏。
而在外围,则有熊烈麾下野人护卫以及众秃发族族兵候着,秃发承继是个人上门,但他麾下族兵并没有回家,这会儿见自家族长在为那个燕国贵人牵马,有些秃发族勇士眼神就有些不对劲,但也没敢造次什。
回过头看向熊烈和秃发承继,
挥挥手,
道:
“跟着。”
随意地,像是出门呼喊自家两条狗。
“金黄色,符合咱们审美。”
燕国龙袍尚黑,更注重天子英武;乾国龙袍崇道玄,衬托天子神秘;楚国龙袍重饰,零零碎碎每件,都有故事可循。
晋国龙袍……
晋国都没,它是什款式也无所谓,就算为个吉庆彩头,后人也不会再去仿照晋国龙袍。
“还是藏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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