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眼前这个“王朝”,最后底蕴。
可能,司徒毅本人已经做好等战事结束后,从野人或者从楚人那里,讨要个“国公”来当当意思,并不打算再去追求什,他越是折腾,可能完蛋得越快,能得到个“富家翁勋贵”待遇,就已经知足。
当然,前提是燕人打不过望江。
“说咱们刚刚打扫这里时,路上都没怎见到人,就是些村子里,也不
这会儿,已经没时间让你去分清楚到底哪些是敌军哪些是百姓,就算是百姓,谁能保证他不会把消息传递出去?
射杀行动开始展开,大皇子也张弓搭箭,没有任何怨言地加入这场清扫之中。
待得太阳完全落山后,金术可和大皇子二人稍微靠近城池些。
奉新城不大,城墙也不算高,看起来有些年久失修,总而言之,并不算是座坚城,城外,还有不少帐篷,里头不时传来欢呼笑骂声,还有女人哭声。
城西和城北,是两处军寨,搭建得很是随意,城南和城东,则像是流民聚落,附近不少流民聚集在这里。
“可以帮你包装!”
“什,包浆?”
“……”郑凡。
……
大军行进,虽说直处于种节奏之中,但各个部队细分职责还是十分明确,此时,作为先锋军是金术可这支兵马,大皇子也在其中。
快速移动,足以让任何防守方将领焦头烂额。
剑圣脸色有些略微泛起潮红,
居然有些中二地对郑凡道:
“剑,忍不住想饮血!”
明明是当世流剑,而且在郑凡看来,剑圣某些方面人品特质,绝对能够让郑凡心甘情愿地去认为他是当世第剑。
“呵。”
金术可忍不住笑,这知道,晓得眼前这是眼下国之都,不知道,还以为这是座土匪窝呢。
其实,最早开始,司徒毅还是有着些抱负,刚登基立国时那七道圣旨可以看出来其人虽说做出卖国求荣事儿,但并非全然没有脑子,他是真想过好好搞搞,再建立个新大成国,恢复司徒家荣光。
但望江战,司徒毅被卖得个干干净净,玉盘城被楚人占,自己只能“迁都”到这个偏僻小城,所以,此时他已经彻底是自,bao自弃。
“估摸着,城内外加起来,人马应该差不多两万。”大皇子说道。
貔貅奔跑速度确实比战马要快,而且耐力也更好,大皇子此时就像是个开着兰博基尼到快递站上班快递小哥,想低调也低调不起来。
不过他直都很守本分,既然被靖南侯贬谪到这里来当校尉,他就直是听金术可命令行事,没有越权过。
黄昏时分,先锋军抵达奉新城外围。
“都给某听好,再往前这段,凡是看得见,无论是军卒还是百姓,尽数射杀!”
金术可直截当地对自己部下下达命令,他需要带着自己麾下这七八百号人快速散开,为后续大军到来提供遮掩。
只不过剑圣有点惨,先败家,再败国,然后自己也败,三连败下去,从个人到家庭再到国家,几乎被锅端。
“帮你!”
郑凡大声喊道。
“你个用刀,你会什剑?”
这是兵器鄙视链,玩儿剑,就是瞧不起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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