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完酒坛后,
原本洗衣服地方跑过来两个女人。
两个女人衣服都打着补丁,个年长,仍然可以瞧出来年轻时姿色,就是现在看起来,也依旧有着不少风韵,想来应该是老翁妾。
个年轻,虽说衣着普通,但也难掩俏丽,应该是老翁女儿。
老翁身上衣服邋遢,但能看出曾经华贵,应该原本也是家境优渥主儿,只不过因为战乱破家,妻女得靠着为伯爵府做工来养家。
“不样,这个世上,能做到像您这般,个人用把剑捅破桎梏飞起来,真不多。
就说这金术可吧,当初要不是因为你就在东门守城门,是不会注意到他,要不是你开口举荐,也不会开始就提拔他当千夫长。
他很可能,就死在某次冲突之中,或者死在斥候搏杀里。
是金子,总会发光,这话不假,但这里面,却又有太多幸存者偏差。”
“幸存者偏差?”
“其实,挺喜欢用蛮族兵,他们心思更少,且在异国他乡之地,他们更容易去拼命。”
“不,你除燕人兵,其余兵,你都喜欢。如果不是顾忌这里是晋地,不是顾忌野人刚刚屠杀那多晋人,你是连野人兵都想要。”
“被你看出来。”
“是你自己没有遮掩。”
“好吧,检讨。”
种超出常人天赋和细腻。
有时候,看着金术可,郑凡都有种自己在照镜子感觉,很多地方,金术可都和自己有些相似,
除,没自己好看。
毕竟,蛮族人长相,不符合时下诸夏之人普遍审美。
“大皇子和蛮王公主完婚,送来个人口近三万人部族当作嫁妆,那个部落,距离咱们这里很近。
瞎子和四娘带着盛乐百姓起迁移过来,路上吸纳很多流民,到最后滚雪球般地壮大,如今雪海关内外迁移来百姓,原本属于盛乐城,反而是少部分。
老翁砸酒坛,正好碎在从城门出来官道上,妻女二人马上蹲在地上开始收拾。
还好先前官军已经出城,要是恰好赶在先前大队骑兵出城时砸酒坛,说不得就要被抓起来定个意图不轨罪名!
为维持稳定局面,伯爵府对于敢于寻衅滋事者向来是零容忍。
年轻,送入和野人奴隶起劳夫营,年长,没啥用处却还要作妖,直接射杀省
很显然,剑圣时间无法理解这句话意思,但细品起来,还真有那股子味道。
“啪!”
就在这时,
声碎响传来。
辆牛车上,坐着个老翁,老翁身旁,放着几个小酒坛,在牛车前,刚刚砸坏个酒坛,里面没酒水溢出,应该是空。
“金术可这个人运道,是起来。有时候,人命,就是这般,抓住机遇,就起来。
当然,有些人是有真本事,凭着自己本事,也是能起来。”
“您是在说您自己?”
靠着把剑翻身,摆脱落魄虞氏子弟身份,其影响力,更是超过早就沦为傀儡晋皇。
“是说他。”
是让金术可去领兵接应。”
“那看来,郑伯爷手下又能多出不少兵马?”
“万蛮族铁骑。”
郑凡竖起根手指很骄傲地说道。
“哟,那可真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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