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呢?
军国大事,岂能这般意气行事?
他不知道是,对面那位平野伯爷,其实只是单纯地上头;
他更不知道是,所谓军国大事,在那位伯爷眼里,真抵不过句:爷高兴。
石远堂坐回到椅子上,操控战车士卒回头看眼自家柱国,犹豫下,而后选择驾驶战车进行突围。
这位楚人柱国长舒口气。
在半个时辰之前,他其实还信心满满,只觉得对面那位大燕平野伯爷太过年轻。
其实,哪怕是现在,他还是觉得那位平野伯爷过于气盛,非为帅之道。
他也依旧认为,那位伯爷没有选择暂时撤兵而是逆流而上,是种极不负责任战争冒险。
哪怕,
此时金术可,是全然没有心思去享受这种自身蜕变激动余韵,因为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他还得继续忙下去。
那支骑兵,在他带领下,次次地穿插,次次地游弋,以及次次地扎入方战团之中,他像是根纽带,强行将分割成多个部分整个战局,完全盘活。
同时,也像是把提刀,每每刺入楚人最难受之处,虽是浅尝辄止,却让楚人血流不歇。
再伴随着帅輦越来越快移动,伴随着各方面燕军在局部战局上形成优势,伴随着楚人鏖战意志层层被削减,最后,再伴随着后方守家三家军寨里兵马赶赴而来。
楚人大势,
更像是个“鸡窝”。
那夜,金术可捕捉到个细节,那就是郑伯爷目光扫过自己这些对着女人流露出本能渴望蛮人时,那股子,阴沉。
所以,后来当上城门守卫长金术可,尽管有条件,却依旧执意娶个野人女子。
没人是天生傻子,且就算是傻子,对美丑,还是分得清楚。
在盛乐城那会儿,野人女子是最为低贱奴隶,红帐子里,也是价格最为便宜等。
东山堡,回不去。
如果楚军能够按照预想中那样,击溃燕军中路,赢得这时,那,自然有充分时间可以从容地收拾掉后方东山堡城墙上燕人。
但
他输。
但燕人,赢得很侥幸,他输得,也很侥幸。
而事实是,
原本就是攻城方燕人,其本就占据着大部分优势,到最后,却依然是靠这种赌命法子在险胜。
在石远堂看来,
开始完全崩盘!
输赢,终究在这口气上,对方直提着,你没续上来,那就只能承受这种苦涩结局。
石远堂依旧站在战车里,他没有气急败坏,也没有跺脚怒骂,在其身边,有好几路早先过来以及随后崩溃而来诸多楚军环绕。
输,
败,
晋地女子,明显更为干净,皮肤也更好,说千道万,作为个蛮人,娶个夏女,本身就是件值得称道事情。
但金术可还是没选择那般做,就因为那夜郑伯爷在篝火旁流露出那缕不喜欢。
身为狼群中狼,去注意和观察狼王喜好,这没什好羞耻,也丝毫不算丢人。
至如今,昔日名不见经传小人物,没死在荒漠刑徒部落厮杀消耗之中,没死在郑伯爷麾下次次战争冒险之中,熬到如今,撑到现在,终于轮到他,以己之力,帮狼王,强行改变这场战局。
只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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