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那种下流念想;
想想当初,自己在镇北侯府时,被小郡主皮鞭抽中面门,留下道疤,那时,她高高在上,自己则是路边尘埃;
如今,可以陪着小公主玩耍,小公主还愿意对自己笑,骑自己会儿后,还会主动地给自己拿吃喝,再喊声“苟叔叔”;
苟莫离这心里,是真叫个舒坦。
曾经野人王,为崛起,到处给人当孙子,言必称门下走狗小狗儿什,看似是个“市侩”到极点人,但实则在内心深处,有着丰富细腻情感。
这倒是没什奇怪,灵童能在幼年时期就获得超乎于普通人力量同时,必然需要更大吸收。
只不过,
吃饭时候,
大妞是坐在锅前,大快朵颐;
天天和郑霖,则是半蹲着,人朝向个方向,后背互相给对方。
外加天天手艺确实很好,做得很有滋味。
“好,可以开饭。”
“好耶!”
大妞马上起身凑过来,郑霖打个饱嗝儿,沙琪玛甜腻现在还卡在喉咙间,他其实并不饿。
但面对这个大哥,他不敢有太多造次。
翌日正午,艳阳高照。
龙渊被横放在两根石头上,大妞坐在龙渊上;
她双小手,摸着自己肚子,很清晰无误地传递出个讯息:
本公主又饿。
鼻青脸肿还没消郑霖,这次斜躺在旁边。
“哥,这里打仗?”郑霖问道。
“小打小闹,和当年跟着爹出征时比起来,上不得台面。”
天天当年是曾被郑凡抱着起出征。
郑霖撇撇嘴,他其实想说自己也想来这次,可平日里,只要任何事情牵扯到需要以“儿子”身份去求那个亲爹时,他总觉得有些
“哥,你在军中过得怎样啊?”郑霖边喝着汤边问道。
“挺好。”天天回答道,“跟在苟帅身边,能学到很多东西。”
大妞开口道:“娘亲说,苟叔最厉害,是会做人。”
苟莫离虽然这些年直镇守范城,但也是回过奉新城几次,每次回来,都主动和孩子们玩,身为王府下辖方大帅,还曾主动给大妞当过大马来骑。
这倒不是自贱什,苟莫离是真喜欢大妞,或许,从大妞身上,能够看到当年郡主影子。
其实王府里孩子,多是放养,大家懂得规矩,却不会太注重规矩,这主要还是因为他们亲爹直是个很随性人。
但郑霖却知道,自己这位大哥,吃饭时候吃饭,睡觉时候睡觉,做课业时候做课业,练刀时候练刀,直恪守着该做什事时就做什事原则。
“哥,喝点鱼汤就好,阿姊,你多吃点儿。”
“好。”大妞答应。
自打离家出走,这是大妞吃得最好顿饭,她食量,也确实很惊人。
有大哥在,他们俩,哦不,确切地说是他,终于可以歇息下。
上午行进途中,天天顺手打两只野兔,在溪水边剥皮清洗之后,在旁边支撑起个烤架,串起来做烧烤;
清洗兔子时,在溪边又随手抓两条鱼,搁锅里煮起鱼汤。
至于主食,是晋东军士卒随身配备炒面,为让味道更好,天天将炒面打成糊糊,贴在铁锅边缘,做成饼子。
调料是本来就有,不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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