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无疑在告诉伯爵,名号和地位在个孩子看来都是没有意义,但伯爵依然道:“你这杂种!贱民!你竟敢伤害高贵吉尔森家族成员,这是犯上死罪,要杀光你全家!把你心脏挖出来煮!”
残忍和愚蠢都是非常危险品质,而很显然这位吉尔森伯爵同时兼具两者,他反应简直等同于给自己敲响丧钟。
“杀死外面七个人,没有用枪。”枪匠从身后拿出把鲜血淋漓匕首:“因为不想让你听到声音,从而有机会逃走。”
伯爵顿感毛骨悚然,心中惊道:这个瘦弱小孩儿竟然无声无息地干掉七个持枪帝国士兵?
“直知道自己有些与众不同,即使很少能遇见爷爷以外人,也清楚,和正常人不样。”枪匠关上门,拿着匕首朝伯爵逼近:“可以用这把匕首杀死只六百公斤棕熊,并且在几分钟内就将其肢解,想成年人也不会比更快。”他顿下:“以前没有杀过人,但刚才杀些,原来这也没什难。”
,也没人能抓你。”
正当这帮人在抽烟闲侃时,枪匠已经悄然溜到距离他们三十米不到地方……
伯爵在屋里壁炉旁烤着火,惬意地抽着高级雪茄,整天没弄到任何猎物坏情绪稍稍得以缓解。不过他休憩时间很短,才十分钟左右,小木屋门就被人打开。
伯爵回头便破口大骂:“混蛋,谁允许你们进来?”话刚出口,他就愣在当场。
眼前,个少年站在门口,身高只有米三四十样子,他身着白色皮袄,手持枝猎枪,此时此刻,其浑身上下似是洗场血浴,那些温热血液还未干涸结冰,说明这是刚刚才溅上去。
吉尔森伯爵显然是害怕,他无法用自己身份去威吓到这个孩子,论武力估计也不占上风,所以这时,他唯有个办法:“这……这只是个意外……枪走火,对,是,不是有意,听着,只要你肯放离开,可以给你大笔钱,你可以搬到城里去,过上衣食无忧生活,不必在这深山里打猎为生……”
“这就是你遗言吗?个谎言?”小查尔斯那稚气未脱面孔,浸沐在鲜血中身影和手上凶器,在火光映衬下,显得恐怖而诡异。
伯爵狂怒地吼声,脚踹向枪匠脸,但迎接他是尖锐匕首。血芒闪过,他只脚飞出去,小腿之下,连骨头都被切割得很平整。
经常能听到有人形容,所谓“叫像杀猪样”,其实这句不确切,此刻吉尔森伯爵惨叫声,应该算是“叫像被杀猪样”。
“啊!!!你这小杂种!!啊啊……啊!!狗娘养贱民!要杀你!把
伯爵第反应是伸手去拿枪,但他这个意图在刚刚抬手瞬间就被颗子弹扼杀。
“啊!!!啊!!!”伯爵疯狂地惨叫着,这叫声远比刚才那个被他击中士兵还凄厉得多,因为他右手手掌被打出个血洞。
枪匠看着他反应,却面无表情。
“小杂种!你以为你在干什!你知道是谁吗?!”伯爵咆哮着,但他不敢轻举妄动,因为那个小杂种手上可拿着枪呢。
“知道,你是杀死爷爷凶手。”枪匠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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