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骏咽咽口水,这诱惑真他妈引人犯罪,哦不,是犯傻。
从东欧活捉个人回国,头号傻子才做这种事。
“你确定你不是耍?”陆骏告诫自己别当傻子,可是完全忍不住骚动受心。
二十岁还没开荤,再忍下去他菊花都要谢。
反正,限时到今年之内,陆骏心想:他妈定要睡到李廷懿,睡不到就转行去卖烧饼。
“裴若臻,找到你。”陆骏站在个电话亭旁边,举起枪打开保险栓。
扣下机板之前他笑笑,嘴里念着李廷懿名字。
完成任务,就是这简单。
“滴滴滴……”开枪前刹那,该死手机在裤兜里震动。
陆骏放下枪,没好气地接起电话:“谁?”
他身穿袭黑色长风衣,浅色牛仔裤把长腿包裹起来,腰后皮带中别着把银色手枪。
手背白皙细腻,手心布满枪茧只手,从风衣口袋中再次拿出张彩色照片。
“啧啧。”陆骏忍不住吹声口哨,因为照片上儒雅男人是个很受女人欢迎美男子。
可惜不是他菜,他喜欢野性刚强男人。
像裴若臻这种斯斯文文弱鸡,陆骏严重怀疑对方在床上究竟有没有满足女士实力?
人生格言是,杀最讨厌人,喝最烈酒,睡最野帅哥。
那位最野帅哥就是渣攻本渣,李廷懿,确实很野很帅,陆骏很难睡到。
在书本开头,经常不怎搭理陆骏李廷懿,郑重地交待陆骏为他杀个人。
那个人就是男三裴若臻。
李廷懿对陆骏说,只要陆骏杀得裴若臻,他愿意被陆骏睡晚。
“怎敢耍你?”李廷懿回忆起陆骏对自己两眼放光模样,他轻笑两声:“就这说定,好吗?”
陆骏暗骂自己不争气,光听到这个男人声音就腿软:“嗤,你只说当情人,天也是情人,两天也是情人,时间长短还不是你说算。”
李廷懿:“年怎样?”他刻意压低声音,引诱这名单纯与复杂并存年轻杀手:“或者们很适合,并不舍得分开,那不介意直在起。”
“好啊。”陆骏立刻答应:“人,活捉给你,你在
“是。”李廷懿声音在听筒中传来:“陆骏,要把你裴若臻活捉到面前。”
“什?”活捉?
陆骏整个人都不好:“你有没有搞错,你知道活捉个人回国有多难?”
“但是现在不能杀他。”李廷懿说着,马上开出个诱人条件:“如果你做得到,愿意做你情人。”
不是夜情,是情人。
此时此刻,李冬不敢回酒店。
他希望在街上找到个可以临时避难场所。
他看到家不起眼宾馆,就在马路对面。
可惜老天爷就像跟他作对似,这会儿车流非常多。
李冬站在路边焦急地等待,这边凉丝丝夜风把他吹得睁不开眼睛。
放浪不羁陆骏其实是个受,他不是想睡李廷懿,而是想被李廷懿睡。
这是他十七岁那年见到李廷懿之后长存在心里想法。
目前,陆骏二十岁。
为睡到梦寐以求极品男人,他全副身心追击那只叫做‘裴若臻’猎物。
“你在哪里呢?”长相俊美邪气青年游走在东欧小国人烟稀少街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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