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雯提起原子笔,不安地在签名栏写上名字。这是阿恰第次看到警方口供纸,签名栏上方印着证人声明——“本人明白所作口供而明知其为虚假或不相信为真实者,本人有遭检控刑事罪行之虞”——令她觉得好沉重,毕竟就连自己也鲜少在法律文件上签字,而未成年小雯却要独自承担这种法治社会规条下责任。
小雯在事件后再度变得寡言,而阿怡也不懂得如何安慰她,只能说“不用怕,姊姊替你出头”
“亲眼看到!你别抵赖!跟们起上警局!”
“、不过是不小心碰到她罢!她这种货色,谁会特意摸她屁股啊!你再抓住,告你非法禁锢!”男人手推开大妈,想往车厢外逃跑。可是他没料到门旁看热闹群众中有个彪形大汉,他转身便被抓住。
“先生,无论你有没有做过,还是先到瞥局较好。”穿无袖T恤大汉语带威严地说。
在这片混乱中,小雯靠在车厢角落,被其他乘客以不同目光注视着——有是出于同情、有是出于八卦、有更是出于猎奇。尤其些男乘客视线令她感到不舒服,就像被问“你刚才被摸吗?”'“感觉如何?”、“觉得羞耻吗?”、“有没有爽到?”之类话。她双腿软,跌坐在地上,开始啜泣。
“妹妹你别哭,有大姊替你出头……”大嗓门大妈仍在说着。
大嗓门大妈、彪形大汉和另位见义勇为白领女性都到瞥署做笔录。根据大妈说法,车厢里所有乘客都忙于滑手机,就只有她察觉小雯神色有异,在石硖尾站乘客上下车时,从人群之间瞥见小雯校服裙被掀起,屁股正被人抓住。她想该不该沉默,等到列车驶进九龙塘站才来个抓贼拿赃,上前逮住犯人,但看到小雯惊惶表情,于是提早喝止色狼。事实上,有几个乘客在大妈喊话后用手机拍摄影片,将车厢中冲突完整地记录下来——在“人手机”今天,镜头无处不在,只要在人群中发生丁点不寻常事,都会有人留下影像纪录。
被捕男人叫邵德平,四十三岁,是黄大仙下村间文具店店东。他在警署否认指控,不断强调他只是不小心碰到小雯,对方是因为在油麻地站跟自己有过纷争,含恨在心诬蔑自己。依他说法,小雯曾光顾车站便利店,付帐时花很长时间,害不少顾客排队等候,邵德平当时排在小雯后方,出言责骂几句,小雯不甘示弱还击,后来在车上重遇,对方便虚报猥亵陷害。
警方从便利店店员口中得知二人之间龃龉属实,店员记得邵德平当时很火大,小雯离开后他还向店员抱怨“今天年轻人通通是‘废青’,味搞乱香港,无事生非”,但却无法证明小雯对邵德平怀恨而诬告对方。相反,邵德平举动正好显示他是犯人——他在簪员到场前企图下车离开现场,态度恶劣,而且他根本不该在九龙塘站下车,他家和店子都在黄大仙。根据调查,邵德平当天下午约朋友在油麻地见面,分手后他该回到店子接替妻子顾店,他完全没理由提前两个站下车。
“妹妹,你看看这份口供有没有错误或你不同意地方。”女警将笔录放在小雯面前。
“假如没有问题话,请你在这儿签名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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