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下均摇摇头,表示不解。如果成心要谋杀,用刀具是最快捷、成功率最高手段,干吗每次都把人勒死?
赵铁民继续道:“第三,每次绳子都是用两头带木柄体育课跳绳,均在上面找到凶手指纹。难道凶手不怕指纹对自己构成威胁?”
杨学军道:“要此人并未意识到留下指纹是对他威胁。”
“不,”赵铁民坚决地摇摇头,“从五起案件看,们到现在对凶手基本轮廓都没掌握,可见此人定具备相当反侦查意识,不会没想到指纹对他威胁。”
另人道:“想此人第次犯罪中,经验不足,杀人后慌乱丢弃犯罪工具。此后犯罪
都是老刑警,他们都是唯物论者,知道凶手肯定不会飞,是个正常人,定是用某种手段而已。但社会上普通人不定会这理性,各种传言散播,会给警方接下来工作带来各种麻烦——当然,最主要还是案子传得越玄,上级领导对限期破案要求自然越强烈,他们办案压力也更大。
赵铁民已经是支队长,手下直接管着几百号人,这案子即使破不,他不过是面上无光,倒不至于受处分,不过他直想进省公安厅领导岗位,案子尽快告破话,能为他将来加分不少。所以在案子没明朗前,他不想舆论方面压力太大。
赵铁民接着道:“这件事暂且放到边,大家回去都想想,看看有哪些办法能做到不留脚印。现在们先综合分析下五起案子共同点。首先,加上今天这个,五名被害人均为刑释人员,而且犯罪都不轻,有强*,有盗窃,有故意伤害。”
名老刑警道:“赵队,你意思是……凶手是法外制裁犯人?”
赵铁民道:“通常命案犯罪动机,无非是过失杀人、劫财、仇杀。这五起案子显然不是过失杀人。而所有死者身上财物完好,自然也不是劫财。看样子似乎就剩下仇杀。可是根据之前调查,几名死者间完全互不相识,也找不出有任何可疑人员跟他们全都结仇。所以仇杀动机也站不住脚。排除这三个常规犯罪动机,再结合五名被害人均是刑释人员,所以认为凶手想替天行道,法外制裁可能性很大。”
杨学军道:“可是看过五名被害人资料,他们当初犯罪被抓判刑时,量刑基本合理,并没有被轻判啊。”
赵铁民道:“也许在凶手看来,他们所犯罪应该判死刑。”
名犯罪心理学专家点头认同:“从犯罪心理学意义上说,这凶手自认为是正义化身,想要替天行道。他不屑法律判决,而是依照自己心目中量刑标准。”
另老刑警不以为然道:“可是其中有名被害人只是个盗窃犯。盗个窃也该被判死刑,凶手是不是疯?”
赵铁民思索下,觉得他说也有几分道理,便道:“那个杀人动机这个问题权且先放边,犯罪动机分析对这次案情帮助不大,光凭动机们无法勾画出凶手具体特征。先说说五起案件第二个共同点,凶手每次犯罪后均在现场不远处丢弃作案工具,而且每次都用绳子。凶手为什每次都用绳,而不用刀具等?用刀具杀人更快吧,而用绳勒死对方,如果被害人反抗能力强,凶手很可能会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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