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们若以“恐怖小说”跟“写作”来代替“道”与“仁”这两个字,再用这段话来形容斯蒂芬·金这生,则虽不中亦不远矣。
知道有多认真
九七三年斯蒂芬·金:大学毕业两年,二十七岁,已婚,眼镜镜片越来越厚重,卡其裤已快装不下日益向外扩张啤酒肚。育有子女他,好不容易在高中找到份教职,却入不敷出,暑假里还得到洗衣工厂打工,老婆塔比莎则穿着粉红制服在甜甜圈店里当服务生。全家人住在辆拖车里,电话被断线,更没钱修理代步用破烂“别克”车。他终日担心会有额外账单,也被教学跟行政会议搞得兴味索然,“这不是该拥有生活!”跟所有人样,斯蒂芬·金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却看不到任何改变曙光。
然而,即使生活如此艰难,他还是在写作,还是在投稿,而且,还是写恐怖小说,书桌抽屉里随时躺着五、六份未完手稿。“为何要糟蹋天分?为何要浪费时间?为何要写这些垃圾?”老校长这几句话,想必也曾浮现在他脑海之中,不过此时他大概无暇顾及这些。毕竟,有时候“垃圾”被录用,额外稿费收入总会带来意外欢乐。全家大吃顿、多买些日用品、带耳朵有问题女儿去看早该看医生。这有什不好呢?他真正担心是,眼见而立之年即将到来,自己到底能不能成为作家,靠写作为生呢?
人命运难说,事后回想,个小动作,往往决定生走向。要不是老婆塔比莎始终认定斯蒂芬·金有才华,写作绝不是浪费时间,总是鼓励他多花时间在写作上;要不是她从字纸篓里把已经被揉掉《魔女嘉丽》(Carrie)草稿捡回来,抖掉烟灰,摊平开来阅读,还贴心地对老公说“这个有搞头,你定行”!斯蒂芬·金能否挣脱金锁走蛟龙,平地声起高楼,只怕还在未定之天呢。但不管怎说,九七四年,《魔女嘉丽》出版已经是个历史事实。这本书像个实现“美国梦”,让斯蒂芬·金鸣惊人,飞冲天,夜成名,也造就美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畅销书作家之——接下来,他将花三十年时间,以双手之力,开创出“社会恐怖小说”这类型阅读,与安·莱丝、狄恩·昆兹、彼得·斯陶伯、约翰·法瑞斯等人共同铺设出条宽阔大道来。
《魔女嘉丽》预付版税仅二千五百美元,畅销之后,光平装本版权就卖四十万美元,他拿到半二十万,等于三十年教书薪水。斯蒂芬·金时来运转,终于发!能够无忧无虑、全心全意做他爱做事,他也更加勤奋。此后三十年里,每天大早,他就坐在打字机前写作,至少要写个千五百字才起身,且每年只在国庆日、生日和圣诞节这三天停笔歇息。(后来他承认,这是为找话题才这样说,其实疯魔,这三天照写不误!)“不断地写,因为这是能做最好事情。有人花上二十年做心理分析,想去解他们为何有某种兴趣和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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