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商品目录可说是无所不包,因此当安迪·杜佛尼在九四九年来找,问能否把丽塔·海华丝丽塔·海华丝(RitaHayworth,1918—1987)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好莱坞著名性感女星。弄进监狱时,说没问题。确实没有任何问题。
安迪在九四八年到肖申克时是三十岁,他属于五短身材,长得白白净净,头棕发,双手小而灵巧。他戴副金边眼镜,指甲永远剪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最记得也是那双手,个男人给人这种印象还满滑稽,但这似乎正好总结安迪这个人特色,他样子老让你觉得他似乎应该穿着西装、打着领带。他没进来前,是波特兰家大银行信托部副总裁。在保守银行界,年纪轻轻就坐上这个位子,可说是前程似锦。尤其在新英格兰这带,保守风气更是十倍于其他地方;除非你是个精神委靡秃头中年人,不时整整西装裤上线条,惟恐不够笔挺,否则很难得到当地人信任,让他们把钱存在你那里。安迪是因为谋杀老婆和她情夫而被关进来。
相信说过,监狱里每个犯人都声称自己无辜。他们只是碰上铁石心肠法官、无能律师、警察诬告,而成为受害者,再不然就是运气实在太坏。尽管他们手按《圣经》宣誓,但却口是心非,像电视布道家那样信口开河而已。大多数囚犯都不是什好人,无论对自己或对别人,都没什好处,他们最大不幸,就是被生到这世上来。在肖申克那些年中,尽管许多人告诉他们是无辜,但相信其中真正无辜人不超过十个,安迪·杜佛尼就是其中之。不过是经过很多年才相信他无辜,如果九四七到四八年间,波特兰高等法院审判他案子时也是陪审团员,想也会投票赞成将他定罪。
那是个轰动时案子,具备所有耸动刺激案子必备要素。三位主角,位是交游广泛美丽名媛(已死)位是当地运动健将(也死)被告则是著名青年企业家,再加上报纸渲染、对丑闻暗示。检察当局认为这个案子几乎是铁证如山,而案子之所以还审那长段时日,是因为侦办此案检察官当时正要出马竞选众议员,有意留给大家深刻印象。这是场出色法庭秀,旁观群众清晨四点钟就冒着零度以下低温到法院排队,免得抢不到位子。
在这个案子里,安迪始终不曾抗议过由检察官提出指控,包括安迪太太琳达在九四七年六月表示有意去学高尔夫球,她选佛茂丘乡村俱乐部课程学四个月,教练叫格林·昆丁,是名职业高尔夫球手。结果没有多久,琳达便和高尔夫球教练好起来,到八月底,安迪听说这件事。于是安迪和琳达在九四七年九月十日下午大吵架,争论导火线便是琳达外遇。
安迪供称琳达当时表示她很高兴安迪知道这件事,并说偷偷摸摸瞒着他约会,实在很不舒服,她要去雷诺城办离婚。安迪回答,要他起去雷诺,门儿都没有,他们会先去地狱。琳达当晚即离家出走,到昆丁住处过夜,昆丁家就在高尔夫球场附近。第二天早上,为昆丁清扫洗衣佣人发现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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