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律师要他告诉陪审团,在他太太被杀当晚,琳达离家去和昆丁幽会后,到底发生什事情。安迪说,但他所造成印象更糟。
认识他将近三十年,可以告诉你,他是所认识人当中自制力最强个人。对他有利事情,他次只会透露点点;对他不利事更是守口如瓶。如果他心底暗藏什秘密,那你永远也无从得知。如果他决定z.sha话,他会等到所有事情都处理得干净利落,连字条都不留。如果他当年出庭时曾经又哭又叫、结结巴巴地说不清楚,甚至对着检察官大吼,相信他都不至于被判无期徒刑。即使判刑,也会在九五四年就获得假释。但他说起自己故事时,就像播放唱片似,仿佛在告诉陪审团人说:信不信由你。而他们压根儿就不相信。
他说那天晚上他喝醉,而且自从八月二十四日后,他常醉酒,他不是个善饮人。陪审团人无法相信这个冷静自制、穿着笔挺双排扣三件头毛料西装年轻人,会为太太和镇上高尔夫球教练有染而酗酒,但相信,因为有机会和他长久相处、仔细观察他,而那六男六女陪审团却没有这样机会。
自从认识他以来,他年只喝四次酒。每年他都会在生日前个星期到运动场和碰头,然后在圣诞节前两星期再碰头次。每次他都要替他弄瓶酒。跟其他犯人样,他拿在狱中做工赚钱来买酒,另外再自掏腰包补足不够钱。九六五年以前,肖申克工资是每小时毛钱,九六五年起调升到每小时两毛五分。每瓶酒抽百分之十佣金,因此你可以算下,安迪·杜佛尼要在洗衣房中流多少汗,年才喝得起四次酒。
在他生日那天早上,也就是九月二十日,他会狠狠喝醉,当晚熄灯后再醉次。第二天他会把剩下半瓶给,让和其他人分享。至于另瓶,他在圣诞夜喝次,除夕喝次,然后剩下酒再交给分给其他人。年才喝四次,因为他被酒害惨。
“你是说你开你普利茅斯牌新车跟随你太太?”
检察官审问他。
“那天晚上和个朋友换车子。”
安迪说。但他冷静地承认自己计划得多周详,只会使陪审员感到他城府很深,对他点好处也没有。
在还朋友车、取回自己车后,安迪便回家去。琳达早已上床,正在看书。他问她去波特兰好玩吗?她回答说很有意思,不过没有看到她想买东西。“这时可以确定。”
他告诉陪审团,十日晚上他喝得酩酊大醉,当晚发生事只记得片片段段。其实早在那天下午,他就已经醉:“喝下双份荷兰勇气。”
他说。
琳达离家出走后,他决定去找他们当面理论。在去昆丁家路上,他又进乡村俱乐部酒吧喝几杯。他不记得曾经告诉酒
安迪告诉那些屏息旁听者。他在陈述时直保持冷静和淡漠声调。
“从那时候到你太太被杀那十七天,你脑子里都在想些什?”
安迪律师问他。
“很难过。”
安迪冷静淡漠地说,他说他曾经想过z.sha,同时在九月八日去路易斯登镇买把枪,他说这段话时,口气好像在念购物单样。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