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许是真,但并没有让他不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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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时是三年级学生,那是个春季学期。他所在创意写作班那学期重点是短篇小说。老师是个叫小理查德·珀金斯家伙,他写两部小说,好评如潮,销量却很低。莫特试着写过本小说,他认为好评和坏销量根本原因是样:书让人不好读懂。但这个人并不是个坏老师……他至少让他们写得很开心。
班上大约有十几个学生,其中位是约翰·金特纳。金特纳只
不,比那更早。你在和舒特通电话时候想到他。
他不想去想这些。他不愿意去想。约翰·金特纳属于过去,约翰·金特纳与现在发生事情毫无关系。他站起身来,在乳白色晨光中摇摇晃晃地走向厨房,准备冲杯浓咖啡。很多很多浓咖啡。只是那恶魔般小声音不让他去。莫特看着艾米那套挂在磁化钢轨上菜刀,心想,如果他能把那个小声音割掉,他就会立刻做这个手术。
你认为你动摇那个人信心——你终于动摇他。你认为这篇故事已经再次成为中心问题,那篇故事和剽窃指控。舒特把你当成该死大学生是问题所在。像个该死幼稚大学生。像个……
“住嘴。”莫特声音嘶哑地说,“给闭嘴。”
那个声音没,但他发现自己没法不去想约翰·金特纳。
41
……在地板上醒来,头几乎钻到那张讨厌咖啡桌下面。他抓着地毯,尖声哀号。
他是在塔什莫尔湖。不是在某个古怪且庞大教室里,而是在湖边房子里……东方片雾蒙蒙,黎明已经来临。
切都好。那只是场梦,没事。
但他并不好。因为这不仅仅是个梦。约翰·金特纳是真实。天哪,他怎会忘记约翰·金特纳呢?
他用颤抖手量量咖啡,想起自己贯、刺耳声明:他没有剽窃舒特故事,他从来没有剽窃过任何东西。
但他有过。他确实有过。
次。
只有次。
“但那是很久以前事。”他低声说,“这和这件事没有任何关系。”
莫特在贝茨上过大学,主修创意写作。后来,当他对群立志要当作家学生们讲话时(他有机会就会回避这种差事),他告诉他们,如果个人想以写小说为生,那选这个专业可能是所能犯最严重错误。
“去邮局找份工作吧。”他会说,“对福克纳很管用啊。”然后所有人就笑。他们喜欢听他说话,他认为自己很擅长逗乐听众。这似乎很重要,因为他怀疑他或其他任何人能否教会别人学会创意写作。不过每次演讲完,他从写作班、工作坊或研讨会走出去时候,他就很开心。那些孩子让他紧张,他认为约翰·金特纳是原因所在。
金特纳是从密西西比来吗?莫特不记得,但他不这认为。但他还是来自南方腹地某个乡下地方——阿拉巴马州、路易斯安那州,也许还有佛罗里达北部。他不确定。在贝茨学院工作已经是很久以前事,他也没有想过约翰·金特纳。他有天突然退学,原因只有他自己知道。
这话不对。你昨晚就想着他。
梦见过他,你意思是说。莫特很快纠正自己说法,但他内心那个恶魔般小声音就是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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