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见过那两本书。他生意出乎意料地好,他大部分时间脑子里想都是这个。直到那个叫洛兹女人打电话来,他才想到要把书还给她。
从那以后那两本书可能就没有移动过。它们定在星期下午晚些时候回家时放地方。
刹那间,山姆感到非常有希望……也许它们还在车里!然而,就在他起身检查时,他想起周回到家时,自己是如何把公文包换到拿着书那只手上。他这样做是为让自己能从右前襟口袋里掏出钥匙。他根本没有把它们留在车里。
你进来时候做什?
他想起自己打开厨房门,走进去,把公文包放在厨房椅子上,手里拿着书转过身来……
下还是停下脚步。因为什都找不到。
突然,他听到去世已久母亲声音。那个声音温柔而甜美,充满理智。当你找不到东西时候,山姆,到处乱找没有益处。坐下来好好想想。动动脑筋,少跺脚。
在山姆十岁时候,这个忠告对他很有用;他想,现在他已经四十岁,情况也是样。山姆在桌子前坐下,闭上眼睛,开始在脑海里追踪那些该死书,从洛兹小姐把书交给他那刻到……任何可能时刻。
他从图书馆把书带回办公室,中途停在山姆比萨店,买块洋葱蘑菇派,然后他在办公桌上吃着派,读着《演讲者伙伴》,想在里面找到合适笑话,思考要怎用。他还记得自己是多小心地翻书,没有把哪怕是点点比萨酱弄到书上——考虑到现在两本书都找不到,这有点讽刺。
他把整个下午时间都花在演讲稿上,构思笑话,然后把最后部分重写遍,使这首诗更适合他演讲。他周五下午晚些时候回到家时候,带着已经修改完成演讲稿,而没有带书。他对此非常肯定。克雷格·琼斯在扶轮社晚餐会时间来接他,后来又把他送回家,正好赶上山姆像给迎宾垫弄施洗礼样吐在上面。
“哦,不。”山姆喃喃地说。不好
星期六早上,他直在对付轻微但令人讨厌宿醉感。周末剩下时间,他就待在家里看书、看电视,还有——让们面对现实吧,伙计——沉浸在胜利喜悦中。整个周末他都没去办公室。他非常肯定。
好吧,他想,最难部分来。现在得集中精力。但他发现,他根本不需要怎努力集中精力就能办到。
周下午五点差刻,他离开办公室,然后电话响,他回头接电话。是斯图·扬曼打来,他想找山姆买份金额巨大房屋保险。他生意兴隆就是从那周开始。和斯图谈话时,他目光偶然落在书桌角上那两本图书馆书上。
第二次离开时,他手拿着公文包,手拿着两本书。他对那点也很肯定。
他打算那天晚上把书还给图书馆,但是弗兰克·斯蒂芬斯希望他和他妻子以及他们侄女起吃个晚饭,他们侄女是从奥马哈来看他们(山姆注意到,只要你还是小镇上单身汉,甚至你点头之交都会不停地帮你找对象)。他们去布雷迪肋排餐厅,回来得很晚——大约十点,对工作日晚上来说已经很晚——等他回到家时,他已经把图书馆书忘得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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