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跟他讲话。他律师打来电话把切告诉。托德给他打电话,告诉他准备保释金,接着,托德说必须在事情惹大之前,今晚就动身去瑞士。所以为托德父母、迪娜和都订机票。里奇会去为他保释,会把保释金交给他。”
天哪!这可真是难以接受!至少托德有足够常识,没在电话上讲什。至于他和他律师交谈,那是他基本权利。然而,最讽刺是,事情发展到这步田地——他都进监狱——却还在尽力帮向海外运钱。不知道该对他毫不动摇忠诚感到欣慰,还是对他鲁莽举动感到愤怒。认真梳理下头绪。事实上,警方很可能认为他们偶然发现宗d品交易案。托德是卖方,那个装满现金手提箱就是证据,而开着劳斯莱斯人就是买方。心想他们是否拿到丹尼车牌号?如果已经拿到话,那他们是不是该将他逮捕呢?但是他们凭什逮捕他呢?事实上,他们没有证据逮捕丹尼。他们拿到证据只是个装满现金手提箱,没别。主要问题是那把枪,但这个好对付。找个优秀律师基本上就能让他缓刑,或许再加上笔重重罚金。会支付这笔罚金——或者由丹尼来支付——这就搞定。
对“瑞士金发美女”说:“好吧,你应该
在家中跟通电话。你明白在说什吗?”
“是。”她回答道。
“好,”镇定地说,“找到离你最近部投币电话,拨打这个号码:区号401–555–1665。现在就在这部电话旁。记住吗?”
“是,”她镇定地回答道,“写下来。几分钟后给你打过去。得换下衣服。”
“不,你用电话卡号。”还是拥有如既往镇定。
5分钟后,电话响。抓起电话,让卡罗琳把她所在投币电话号码报给。接着挂电话,转至旁边投币电话,拨打卡罗琳投币电话。
她马上跟详细道出实情。“……所以托德就在停车场里等丹尼,他终于开着辆惹眼劳斯莱斯现身,他当时神志不清,绕着购物中心转,几乎撞上其他车子。保安认为他是酒后驾车,所以就报警。他把钱给托德,托德因为他昏头昏脑,威胁要杀掉他,所以他很快就离开。但他把手提箱留给托德。接着,托德看到两辆警车呼啸而来,他意识到出什事,所以他冲进音像店,把枪藏在录影带中,但警方还是给他带上手铐。接着,警方回放监控录像,看到他把枪藏在那儿,然后找到枪,将他逮捕。接着,他们进车里搜寻,找到钱并把它带走。”
心想,他妈!那笔钱倒还好说,最重要是,丹尼他妈死定!他必须离开这里,永远都不能回来;或者,向托德支付某种经济赔偿,将他收买。
紧接着,突然想到,托德定在电话上把事情经过五十地都告诉卡罗琳。如果他现在还在监狱话,那他肯定是用警局电话——天哪!托德怎会这蠢!为什他会冒这个险,用部几乎确定被窃听电话机往他家打电话?
“你最后次和托德讲话是什时候?”问道,内心祈祷着她会做些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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