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杀害澄子目前往观音公园被告匡介,在途中因留心朵花而发现具缢死
楠田匡介确实是带着杀害澄子目前往山津温泉,但是如果在那里没发生什诱导匡介把杀意付诸实践动机话,恐怕被告匡介就不能杀害澄子,这里发生件给匡介最恰当诱导动机事情。
正如被告在警察局、检察院以及预审庭取证书上所供述样,到达山津温泉后,匡介尽量避人耳目,始终闭门不出,就连洗澡都尽量选择人少时候。然而就是这样怕人看见被告,十日、十日、十二日连续三天上午各出去次约两小时,这是因为澄子每天上午必去次观音公园散步,除这段时间他找不到能达到目机会。那三天里他每天尾随澄子在观音公园里徘徊,第天澄子和旅馆女佣起,第二天虽然是独自人,但他还是错过机会没能达成目。
于是第三天,也就是十月十二日,被告匡介下定决心“今天定要成功”,就出旅馆。
以上事实是根据加贺屋旅馆女佣太田女士证言证实,太田女士作证说十月十二日被告匡介离开旅馆时间是上午十点左右。
匡介离开旅馆,来到观音公园入口对面某某卫戍医院山津疗养所旁边路上。当时情景被告在警察署是这样供述:
……沿着卫戍医院山津疗养所围墙往前走两丁左右,有个很短但是很陡坡,上坡后左边是山,右边是两间左右段缓缓斜坡,上面长着细竹和杂草,斜坡前方是个很陡谷地,刚好经过那里,忽然看见斜坡前方谷地边缘处开着朵花。不知道那是什花,是朵白色棉花般,边缘露出圈红色美丽花。现在想来在那种情况下还能被路边花草吸引,真是不可思议。但是当时只是瞥眼那朵花,竟不知不觉地从脚下杂草里径直走过去。然后就发现在那下面间远处松树枝上吊着个男人尸体……
不得不说发现这具尸体对被告自身来说是不幸。之所以这说是因为如果被告没有发现这具尸体,那杀害澄子可能也会以未遂告终。在这点上虽然对被告带有丝同情,可是发现尸体之后被告匡介行为行为极其恶劣,没有丝毫值得同情余地,对被告发现尸体不幸遭遇惋惜也抹煞掉。
被告发现那具尸体后立刻改变他所做计划。
之后行为,被告对警察作如下陈述:
……于是忽然产生个想法下到谷底,仔细地检查死者身体。那是因为忽然想起个计划,正要施行,但是又担心死者身上不会有什遗书或者遗物之类让计划露出破绽吧。从死者身上找到个皮质笔套,边插着支钢笔,还有可自由增减便笺纸。看看纸上都记些什,发现什都没有。打开另边看,里面有两张十元纸币和些零钱,两三张名片,剪报,还有挂号信收据等。于是除钱原封不动,想把其余所有东西都撕毁,但是转念想,又把那三张名片、张剪报和挂号信收据装进自己钱包。然后检查死者和服袖兜时,发现个还剩两三根金嘴香烟皮质烟盒,又原封不动地放回死者袖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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