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他得意手笔,电影制作公司就买下这部小说准备改编成电影,这部小说还让他获得普利策奖。出版商为他举办鸡尾酒会,而伊莱也出席这次庆典。
伊莱伸出手说:“你是个非常优秀作家。”他参加酒会消息传遍好莱坞。而且伟大伊莱·马林在大去之时又对他表示最后、绝对尊重,他愿意按照毛利给他提成,尽管邦茨在马林死后对此拒不履行。
其实邦茨也不是坏人,他这样不懈地追逐利益,都是源于他在那样个名利场中种种经历。说老实话,斯基比·迪尔才叫混蛋,因为迪尔凭借是精明、魅力、禀赋能量和与生俱来背信弃义,可是个危险得多人。
厄内斯特又想到,他为什总是看不起好莱坞和电影,为什总要嘲笑他们呢?这是嫉妒。电影是现在最受尊敬艺术形式,而且他自己也喜欢好电影。但是他嫉妒摄制电影时剧组成员之间联系。演员、剧组、导演、大明星,甚至是“西装男”——那些粗鲁不文管理层,在拍摄期间都亲密无间像家人样。虽然这个家庭不能天长地久,但至少能持续到电影杀青之前。他们相互赞美、亲吻、拥抱,彼此发誓直相亲相爱。要是能拥有这种感觉该有多好。他记起来,当他和克劳迪娅第次写剧本时候,还直以为这个大家庭会接纳他呢。
但是以他性格、恶意机智和总是浮上嘴角讥笑,要怎融进那个家庭呢?不过在甜美笑气里,就连剖析自己也没那犀利。他有版权,他写过不起作品(厄内斯特真心爱自己作品,这在小说界可不常见),他应该得到更多尊重。
浸没在宽恕切笑气中,厄内斯特想通,他其实不想死。钱没那重要,也许邦茨会发发慈悲,又或者克劳迪娅和茉莉能想到别法子。
他又想到所受那些羞辱。他几任妻子没有个真正爱过他。他直就像个乞丐,却从没得到过爱情施舍。他书广受好评,但没有真正地引起轰动让他变得富有。有些评论家恶意诽谤,他还要假装点都不在乎。毕竟,不能在批评家面前失态是作家基本素养,但这让他痛苦不堪。他男性朋友偶尔也很欣赏他聪明、坦率,但他们交情止于普通朋友,连肯尼斯都算不上他密友。他知道只有克劳迪娅是真喜欢他,茉莉·弗兰德斯和肯尼斯只是同情他。
厄内斯特探起身子,关上甜香控制钮。过几分钟他就清醒多,然后去肯尼斯办公室坐下来。
清醒之后,他再度消沉。他回到肯尼斯安乐椅上,看着太阳从比弗利山上升起。电影公司出尔反尔让他愤怒到无暇顾及任何别事情。他讨厌新天黎明,至少在夜里,他还能早早吞下安眠药,然后能睡多久是多久……他恨自己竟然被这些他根本瞧不起人羞辱。他现在连读书也读不下去,阅读是永远不会背叛他种快乐。当然,他再也没法写作。那些笔触优雅散文,那受人欢迎,现在看来都是无病呻吟,夸张做作而且自命不凡。他不再喜欢写这样东西。
很长段时间里,他每天早上醒来时,都会对这新天满怀畏惧。他太疲劳,连澡也懒得洗,脸也懒得刮。而且他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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