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漠规矩,待嫁女孩子在选定爱人时,便会蒙着眼睛将腰带给他系上,表示她将成为他妻。然后,成为她丈夫
在这样歌声里,美丽公主红脸,摸摸侍女金盘上云锦腰带。指尖触感轻柔顺滑,是这个砂风粗砺国度里罕见细腻。上面织着繁复花纹,个叠着个,组成连绵图案,据说是象征着心心相印永不分离。
这条云锦腰带是她用整整年时间织成,在将头发第次盘起十五岁。然后,如大漠上所有女儿样,她便日夜想着将会把它交到哪个人手上。
如今,这个答案已经揭晓。
骑从大漠深处飞驰而来,个腾跃便跨过最后彩带拉起界线。马打着响鼻,筋疲力尽地喘息,马头上挂着装饰着红带羔羊──光看金黄毛色便知道这是那匹出名“金雕”,达坦部第勇士拉曼爱马。
篝火旁牧民们发出轰然叫好声,为七天来驰骋大漠终于斩获猎物勇士喝彩。
子女人,以个历史见证者身份而得以名垂青史:
因为随着这个人到来,个风起云涌新时代也即将拉开序幕。
当然,当时她并没有意识到这点──就如九百年前,在海皇苏摩翻越慕士塔格回到云荒时,也不曾有人意识到个新时代脚步已经到来,哪怕是和他同行苗人少女。
那个旅人隐身于黑夜里,只在身后留下长长脚印,通向起伏无尽沙丘另端。
“姆妈!快看!”德力格忽然叫起来,捧着薄石板,“他在上面画什呀?”
“公主,快出去吧,果然是拉曼赢!”侍女也松口气,爽朗地笑着,推着公主出帐篷,“还不出去,只怕他会等得发疯。”
“就是要他着急下──”公主咬着嘴角笑笑,抓起腰带:“过今天,以后想要给他出难题就不容易。哪有那容易让他娶到?”
“哎呀,人家可是经过整整七天争夺,从四大部落里百多个勇士手里抢来红羊。公主怎能说是容易呢?”侍女笑着为外面准新郎说好话,用条红色丝带蒙上公主眼睛,牵起她手,“快去吧,头人也在催您呢。”
“哼,当然容易!”公主却是低哼,抓起腰带卷帘走出去,语气不知道是骄傲还是不甘,“谁都知道拉曼是西荒最出名勇士,如今阿爸开这样隆重大会,却只让他抢个红羊就得到,真是太便宜他啦!”
边说,她边躬身走出金帐,迎着风举起手里云锦腰带。
娜仁低首看去,忽然倒抽口冷气──
石板上不知何时被人画满东西,隐约像是个在转动中轮子,中间有纵向和斜向交叉分格,把轮盘分为不均等三块。仿佛是下意识地信手画来,涂抹得非常凌乱,似乎画者内心也在经历着激烈思考。然而令人觉得恐怖是,这轮子却是用鲜红色颜料画出来,淋漓未干,甚至最后笔还在流淌下来。
娜仁沾点,凑到鼻下嗅,忽然间失声惊呼──
“血……那是血呀!”
暮色降临时,叼羊大会已经到最后刻。篝火映亮齐木格天空,围绕着火堆跳舞男男女女起踏歌,热烈而有节奏地鼓起掌,催促着从远方归来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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