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兹(Wynne-Edwards)在其本著名书中公之于世“群体选择”理论。这理论后为阿德利在其《社会契约论》书中所普及。另个正统理论通常叫做“个体选择”理论,但个人却偏爱使用“基因选择”这名词。
对于刚提出上述争论,“个体选择”论者可以不假思索地这样回答: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群体中,几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作出任何牺牲。假如有个自私叛逆者准备利用其他成员利他主义,按照定义,它比其他成员更可能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这些后代都有继承其自私特性倾向。这样自然选择经过几代之后,利他性群体将会被自私个体所淹没,就不能同自私性群体分辨开来。们姑且假定开始时存在无叛逆者纯粹利他性群体,尽管这不大可能,但很难看出又有什东西能够阻止自私个体从邻近自私群体中移居过来,以后由于相互通婚,从而玷污利他性群体纯洁性。
个体选择论者也会承认群体确实会消亡,也承认究竟个群体是否会灭绝,可能受该群体中个体行为影响。他们甚至可能承认,只要个群体中个体具有远见卓识,就会懂得克制自私贪婪,到头来是它们最大利益所在,从而避免整个群体毁灭。但同个体竞争中那种短兵相接速战速决搏斗相比,群体灭绝是个缓慢过程。甚至在个群体缓慢地、不可抗拒地衰亡时,该群体中些自私个体,在损害利他主义者情况下,仍可获得短期繁荣。
尽管群体选择理论在今天已得不到那些解进化论专业生物学家多大支持,但它仍具有巨大直观感召力。历届动物学学生在他们从中学进入大学之后,都惊奇地发现这不是种正统观点。这不该责怪他们,因为在为英国高级生物学教师所写《纳费尔德生物学教师指南》书中,们可以找到下面这句话:“在高级动物中,为确保本物种生存,会出现个体z.sha行为。”这本指南不知名作者幸而根本没有意识到他提出个有争论问题。在这方面这位作者和诺贝尔奖得主洛伦茨所见略同。洛伦茨(KonradLorenz)在《论进犯行为》书中讲到进犯行为对物种保存功能时,认为功能之是确保只有最适合个体才有繁殖权利。这是个典型循环证明。但这里要说明点是,群体选择观点竟如此根深蒂固,以致洛伦茨像《纳费尔德生物学教师指南》作者样,显然不曾认识到,他说法同正统达尔文学说是相抵触。
最近在英国广播公司电视节目中听到个有关澳大利亚蜘蛛报告。其中提到个同样性质、听来使人忍俊不禁例子。如没有这个例子那倒是档相当精彩节目。主持这节目“专家”评论说,大部分幼蜘蛛最后为其他物种所吞食。然后她继续说:“这也许就是它们生存真正目,因为要保存它们物种,只需要少数几个个体生存就行。”
阿德利在《社会契约论》中用群体选择理论解释整个社会秩序。他明确地认为,人类是从动物这条正路偏离出来个物种。阿德利至少是个用功人,他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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