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昨天她并无必要同他道谢,毕竟支付车费钱是她,他才是非法取用。
盛清让这时候讲:“擅自取用屋主财物,确失理在先,恳请宗小姐接受道歉。如果不能,可以作出补偿。”
宗瑛却不着急纠缠此事,反而是问句:“二百五,你坐多久?”
“大约二十分钟,现在汽车,很快。”
“你应该叫他
“照这样讲,你每晚十点会来到这里,那——”宗瑛迅速整理思路,“七月二十三日凌晨,你为什会出现在出租车中?”
面对她“审讯”,他有条不紊答道:“夜间通常会在公寓,偶尔也在别处。但不管身处哪里,总会准时来到宗小姐所处时代。因此那晚,在市郊办事,十点整又来到这里。当时位置距离公寓似乎很远,步行太慢,需要借助交通工具。叫车并不容易,后来走很久路,几乎拿出全部现金,最终才打到辆车。”
那就是她昨天搭上那辆出租车。
宗瑛问:“付多少?”
“二百五十元整。”他说,“已经记录在簿子中,宗小姐没有看到吗?”
他说着抬起头,看向宗瑛。
宗瑛敛起眼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她放缓语速求证:“你从民国二十六年七月二十三日来?”
“确是经历过昨天。”他很快确认。
宗瑛本来稍稍前倾身体,这时往后略收些。
盛清让看眼手表,确认自己还有时间,便接着讲:“十点之前,还在自己公寓里做事,但十点之后,周围切都会变得不同。”他环顾四周:“变成这样。”
心平气和地谈谈。”
灯光将他脸映得十分柔和,宗瑛敛起戾气,将毯子叠叠铺在膝盖上,示意他讲。
盛清让打开公文包,取出份折叠文书,当着宗瑛面展开。
最右用繁体字写着“赁房合同”四个大字,往左数排小字,是合同正文,标物正是699号公寓大楼中这间跃层套房,立契时间写着——民国二十年七月十二日。
民国二十年,1932年。
宗瑛当然看到,她只是核实。
同信纸装在起那本薄册子,里面记录得密密麻麻,巨细无遗。
她记得第条记录是:“取用书柜中《新华字典》部,当日已归还。”
最新条记录是:“取用宗小姐现金二百五十元,以支付车费,未还清。”
都是用简体字书写,他在照顾屋主习惯。
宗瑛声不响。
“亦觉匪夷所思,但此事似乎还无解。”
“什时候开始?”
“七月十二日。”
那天宗瑛因为接连两起大案,住宿舍就是十几日,此间没有回过家。
这座公寓自1931年落成以来,进进出出,住客不断,这份过期合同除有点文献和收藏价值,没有其他意义。
宗瑛仔细审阅,实话实说:“现在是公元2015年,民国法律也不再适用当今中国。盛先生,这份合同是无效。”
“在宗小姐这里或许它是失效。但在这里,它仍在有效期内。”盛清让说着抽出另外份文件,“这是公共租界工部局昨天份开会记录。”
他将文件转过来示向宗瑛,手指移到日期处——
民国二十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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