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小男孩彩色拟三维肖像,大概只有三岁。当他将它抽出来时,上面彩色开始闪烁,放回去,彩色又逐渐消退。这家伙小儿子?还是侄子?如果公
现在怎办?
他来到个小型广场,其中块草坪中央有个喷泉。水中加少量清洁剂,因而冒出许多泛着晕彩泡沫,看来俗不可耐。
他倚着栏杆,背对偏西太阳,将烧黑银片点点慢慢地投进喷泉里。
他想到在阶梯上与他擦身而过那名女子,她实在非常年轻。然后他又想到下城,瞬间悔意随即离他远去。
银质残片丢光后,他双手空出来,开始缓缓搜查身上口袋,尽量做得很不经意。
满灰尘、浸透汗水巡警制服,穿上大亨内衣裤。过去他只用手指摸过蓟荋织品,身体其他部分今天是第次接触这种布料。
接下来是其他衣物,尤其大亨头上无边帽,他确实需要。在年轻辈中,无边帽并非十分流行,不过还是有人戴。很幸运,这名人亨是其中之。它对泰伦斯而言是必需品,否则他浅色头发会让这个“化装舞会”玩不下去。他使劲拉下那顶帽子,遮住耳朵。
接着,他开始进行必要善后工作。他突然解到,杀害名巡警根本不算罪大恶极。
他将手铳调到最大弥散度,再转向昏迷不醒大亨。十秒钟后,此人只剩下团烧焦尸骨。这将延缓认尸工作,令追捕者无从着手。
他又举起手铳,将巡警制服化成团粉末状白灰,再从里面扒出烧黑银质饰扣与皮带环。这样来,也会使得追捕更加困难。或许他只赚到个小时,不过也是值得。
口袋里没什特别东西。叠钥匙条、几枚硬币,以及张证件卡。(伟大萨克!居然连大亨也带着这玩意。不过话说回来,他们可不必对迎面而来每名巡警出示这东西。)
显然,他新名字叫艾斯塔尔·狄蒙,他希望自己不必用到它。上城男女老幼总共只有万人,遇到熟识狄蒙者机会不大,却也不是小到可以忽略。
那人二十九岁。他想到留在洞穴里堆骨灰,又感到阵反胃,赶紧努力压制那种感觉。大亨就是大亨,在他们手中或在他们指示下,有多少二十九岁弗罗伦纳人惨遭杀害?又有多少十九岁、九岁弗罗伦纳人遭到同样命运?
他身上也有地址,但对他而言毫无意义,他对上城地理只有基本概念。
嘿!
现在他必须马上离开,刻也不能耽误。他在洞口停下,仔细闻闻。尸体火化得很干净,只有少许骨肉烧焦味道,几分钟之内,微风就会将它吹散。
他走下阶梯,名年轻女子迎面上来。时之间,他习惯性地垂下目光,因为她是位萨克贵妇。转念间他赶紧又昂起头,匆匆眼只觉得她相当年轻、漂亮,而且十分匆忙。
她拉长脸。当然她将找不到那个男人,她迟到,否则那男人刚才不会频频看表。也许她会以为那男人等得不耐烦,已经先行离去。于是他稍微走快点。他不希望她回头气喘吁吁地追过来,问他是否看见位年轻男子。
他离开公园,漫无目标地走着,半小时又匆匆过去。
接下来怎办?他不再是名巡警,现在他成大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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