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给真正爱情开个好头。当然觉得这太刺激—好好地认真地努力地谈场恋爱,这个事儿太刺激。
想,如果是个能演得话剧好演员,那就演辈子。从那时开始,就入戏。这是演得最认真个角色,简直就像活在这个剧本里面。当时想,不管怎样,都不跟他分手,他既然说他爱,既然信,那就死乞白赖地跟他好辈子。
后来,这话应验。那几年,他确实是个诗人,是个理想主义者,是个迈不开腿、张不开嘴痛苦信仰者。所以跟他好,还就得死乞白赖。
他跟说很多他当时所信奉哲学,才知道,哲学不都是听不懂东西。当他把萨特、尼采、柏拉图这些现在看来是大俗人人说出来时候,佩服得五体投地,努力学习,加以分析,化作己用。
他跟说大部分哲学道理现在已经忘,因为不符合自己总结世界观。清楚地记得条。他说,他人即地狱。觉得,对!这句话说得太对!但是发现,对于他来说,这个“他人”中,也包括他女朋友。怎能是他地狱呢?如果是他地狱,那这出戏怎演?于是决定,不当他地狱。就当他!努力地变成他。
甜菜说:爱他是最重要事情
有记忆以来做得最成功件事,就是谈恋爱,和王博谈恋爱。
和他认识在2005年4月26日,凌晨3点。
那时候大,刚脱离爸妈,在大学想怎过就怎过。但不知道自己想怎过,可能大部分女生也都这样吧。
那天晚上,到三点多还睡不着,就在楼道里瞎逛,看到隔壁宿舍女孩回宿舍拿外套又匆匆出去,就问她干吗去,她说草地上有人唱歌,说那也去。到草地边上,见到两个男生正边弹吉他边唱歌。那个长得帅男生唱首歌,觉得他声音太干净,就装作很内行地问:“谁歌?”他说:“。”
他那时候生活,每天白天睡觉,晚上通宵不睡觉,在电脑前写东西或者打游戏,这听起来点儿也不诗意,因为能体现他当时
当时想,不行,必须泡他!
就开始假装学琴。他是个君子,在教弹琴时候没有碰过手。于是想,必须泡到他,怎还有这礼貌人!后来他说他当时也想泡,只是太紧张害羞不知道该怎表达。
两天后,们在起。过个礼拜,们和各自前男友前女友分手。又过个礼拜,好朋友因为这件事跟他决裂。在后来个月中,受到王博前女友和支持他前女友王博好朋友们排斥。但当时很倔,又觉得很刺激,也乐在其中。最让震惊都不是以上这些,而是王博竟然跟说他爱。
他爱?!他怎可能爱呢?!个人怎可能爱另外个人呢?!他每次对说他爱,都说,也挺喜欢你。但后来他直说他爱,他还说:“你也得爱。如果两个人都不敢承认爱对方话,那他们迟早有天会不爱对方。如果两个人都承认自己爱对方,并且直努力地爱对方,那他们就有可能成为不可能完美爱情。”
他说得很美。他简直是个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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