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在凉凉、滑滑地面画着圆圈。“喜欢泥土。”想,有多少次,靠着这柔软、印有动物足迹泥土,找到猎物。它还可以治疗蜜蜂蜇伤。泥土,泥土,泥土!突然睁大眼睛,用手指在地上挖起来。是泥土!又用鼻子仔细地闻着,是百合!水百合!爬着,拖着身子,朝着有香味地方爬去。在离摔倒五码远地方,有小丛植物,爬过去,找到水塘。在池塘水面上,漂浮着朵朵盛开黄花,那是百合,美丽百合!
真想把头浸在水里,大口大口、尽情地喝池塘中水,直到再也喝不下去为止,但不能。用所剩最后点清醒意识告诉自己不要喝。手颤抖着,拿出水瓶来灌满水,然后在里面加入适
想他们也不会欢迎他回到十二区。要是那样话,他从哪儿弄酒?那……还因为什?因为蔑视他而折磨?他是不是把所有赞助者都拉到皮塔那儿去?他是不是已经烂醉根本不知道这里发生切?总不大相信,也不相信他会因为疏忽而置于死地。其实,他直以他独有令人不快方式认真地为做着准备。那,究竟是怎回事呢?
把脸埋在手里。现在已毋庸担心流泪,连救命滴泪水都挤不出来。黑密斯究竟在干什?尽管对他又恨、又气、又疑,可似乎听到自己脑子里有个小声音对说出答案。
“也许他在向你传递个信息。”个信息。什信息?之后终于恍然大悟,黑密斯不给水只有个好理由,那就是他知道已经离水不远。
咬牙挺起身子,身上背包好像比原来重两倍。找到截断枝当做拐杖,继续前行。太陽火辣辣,比前两天更热。觉得自己就像块破旧皮革,在灼热陽光下正焦干、爆裂。每走步都非常艰难,但决不会停下,也不能坐下,如果坐下,极有可能就再也站不起来,甚至有可能连自己要干什都不知道。
这时多容易成为别人猎物,任何“贡品”,就算娇小露露也能把抓住。只要把推倒,然后用刀把杀死,几乎无力反抗。可话反过来讲,就算在这片林子里有人,他们也找不到,因为感觉另个生灵离有百万公里之遥。
哦,事实上也并非个人,肯定有台摄像机在追踪。脑中闪过这些年那些“贡品”饿死、冻死、流血而死、脱水而死幕幕。除非别处有激烈厮杀,否则定在镜头里。
又想起波丽姆。她可能看不到电视直播,但学校午饭时会看到滚动新闻。为她,尽量不让自己太狼狈。
但到下午,已支撑不下去。腿不停颤抖,心快速地突突地跳着。总是忘究竟要干什,走路踉踉跄跄,尽力站稳脚跟。拐杖在脚下滑下,扑通声倒在地上,再也站不起来,闭上眼睛。
错看黑密斯,他根本无意救助。
“没关系,”想,“这里还不赖。”空气已经不那热,预示着夜晚即将来临。飘来股香味让想起百合花。指头触摸着光滑地面,在上面轻轻地画着。“这是个为死而备挺不错地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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