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这有点欺负人,同时,这也很吸引人。
“是,这文章写得非常好,就是好像还没写完。”盛朝辉道。
“应该是连载!”魏亭道:“最近好书实在多,先是《留学》和《求医》,现在又来这部《在百年后》!”
穆琼被人这夸,都有点不好意思……
魏亭这时候,却又道:“这样书,等下们定要读给学生听听……你们等等,再出去买几本回来!”他说着,就往外走去。
穆琼写在文章里漂亮免费公园,高耸入云楼房,年纪很大却精神抖擞载歌载舞老人……都是在这个时代见不着。
而老人随便打个电话,警察就来……在民国,哪有这好事情?
主角开始以为自己是到神仙住地方,只感叹原来神仙住地方也有警察,但等他意识到自己是到未来,就被震惊。
百年后警察,竟然对他这个来历不明人好言好语!
换做是在民国……就算他好运不挨枪子儿,肯定也会被送进大牢,或者被打上顿。
《在百年后》这本书,穆琼每天晚上都会写点,现在早就写好第二部分并誊抄好,还琢磨着要是希望月报这两个月没有刊登,那就将第部分重抄遍,投去别杂志。
总有人会慧眼识英雄。
当然,他并不想这做……抄写实在是件累人活儿,最近《求医》稿子,他写完修改后,都直接让大众报那边誊抄,自己不抄。
好在这部小说刊登。
穆琼有些出神,然后就听到魏亭声情并茂地用国文念起他写小说来。
但走几步,他又回来,看向穆琼:“穆琼,又要跟你借钱……”盛朝辉直是跟家里拿钱花,他不好去找盛朝辉借钱。
穆琼就不样,他自己赚稿费。
穆琼当即拿出几个银元给魏亭。
“个就够。”魏亭道,希望月报每份十个铜元,
“这部小说,写得实在是好!去过国外,小说里有些东西曾在国外见过,也就更觉得真实。”魏亭念完后,感慨着说道:“当然,最让喜爱,是这个作者遣词造句方式!他文章,和们写文章都有所不同,读着更通顺更舒服……们国家想要发展起来,觉得就应该摒弃那些拗口难懂文言文,用这样白话文!”
新文化运动前后,很多字词用法都是不太样,穆琼写《留学》,写《求医》时候,很注重这些方面,因而他写小说虽然很白话,但算不上出格,还是在原来框子里。
但这篇《在百年后》不同。
这部小说,他完全就是照着自己在现代文风来写,而他在现代文风,早就已经跳出这个时代框子。
这相当于是在手机刚被发明年代,拿出部智能手机给别人看。
穆琼写《在百年后》,放现代抛开文笔,也就是篇普普通通穿越小说,兴许读者还会因为套路太老,主角太老,细节太多之类原因懒得看。
但在这个时代,他这篇小说,却足够新颖。
至少在场人,除他都是没有看过穿越小说。
魏亭才读没多少字,办公室里老师就已经被深深地吸引住。
等魏亭再继续读下去……所有人都露出心驰神往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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