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别人觉得他们这辈子就这样,过得浑浑噩噩时候,他会学着写店铺招牌上字。
他还不止次地向别人自荐,说他能干活,愿意干活,希望有人能给他个工作。
然而他太小,又营养不良没什力气,压根就没人要他——招他是要管吃住,另外招个年纪比较大能干活,家就在附近知根知底学徒,也只要管吃住而已。
这个
他还跟着人去翻垃圾桶。
有次,他们翻到包大户人家旧衣服。
为不让别人捡走自己衣服穿,扔衣服人刻意用剪刀把衣服剪碎,但那些乞丐,还是将破衣服抢而空,也就条给小女孩穿蕾丝裙没人要。
这裙子虽然漂亮,但点都不保暖,因为缀满蕾丝,连做抹布都不行——太粗糙!
就这条裙子,还是剪坏裙子,被豆豆抢到。
当然,这年他真很忙。
穆琼上辈子因为身体不好寿命不长缘故,直很珍惜自己时间,但就算这样,也不曾像这年样,过得这充实过。
教育月刊编辑部,大家都在忙着。
如今这部杂志已经不缺稿子,甚至稿子还挺多。而那些寄来投稿普通编辑看过之后,觉得好看,就会选出来,最后统交给穆琼。
穆琼会将那些稿子看过,合适留下,不合适就让人退回去,那些不合适但是写好,他还会给点建议,让对方去别处投稿,或者干脆全部写完再出书。
写到现在,《流浪记》已经写差不多,穆琼打算尽快完结。
他写《流浪记》,是因为见到那些四处流浪孩子悲惨生活,更是为记录下这个时代。
他在现代时候,看过很多民国时期书,这些书很多都写非常好,但很少有将这个时代物价还有百姓生活状况之类详细写下。
而他写《流浪记》,还就是部这样作品。
穆琼觉得,《流浪记》这部书,兴许会成为后世研究民国历史人必读书。
他先套在衣服外面,结果被人当成女孩子,然后脑筋转,干脆仔细地拆下上面蕾丝去卖。
有个姑娘买下他蕾丝,缝在枕套上,最后做成个漂亮嫁妆,倒也刚刚好。
……
豆豆按照现代话来说,是个充满正能量人,他虽然直在流浪,但依然会努力帮助别人,就算再艰难,也不会放弃希望,而是努力让自己过得更好。
在别人因为生活困苦,懒得收拾屋子时候,他在自己住桥洞旁边撒花种。
他看东西很快,在没有手机之类东西分他心情况下,只花个多小时,就把这部分工作做完。
然后,他就拿出稿纸,开始写《流浪记》结尾。
《流浪记》里豆豆生活,过得非常精彩。
书里季节,已经从夏天变成冬天。
天气越来越冷,豆豆为能暖和点,晚上睡在垃圾车里,白天躲在饭店后厨烟囱下取暖。
至于《流浪记》完结后新书……穆琼打算写个丝绸世家小少爷。
郑润泽照旧提前给稿费。
穆琼拿着稿费,就去教育月刊编辑部。
不知不觉,他穿越来这个世界,已经年。
年前,他穷困潦倒,年后今天,却有房子,身边也有不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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