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然界,残疾幼崽是会被逐出族群。由于戴着奇怪助听器,看起来和别孩子都不样,也被逐出人类幼崽群体。”他声音不疾不徐,似乎已经彻底释怀,不含丝对过往怨怼,“他们不仅排挤,抢东西,还会把推倒,将关进厕所。”
“真是群……小混蛋。”把“狗杂种”咽回去,选个较为文明骂人词。
“但不是所有人都那样。有个……朋友,小时候就住在家附近。每次被抢走书包、鞋子、助听器这些东西,他就会再帮抢回来。多亏他,省不少冤枉钱。后来因为大家都怕他,也就渐渐不再欺负。”
握着方向盘手紧,听出不对。
什朋友,不就是他第个男人吗?以为不知道就在面前肆无忌惮地说着前任事,还好意思说是花心大少?
吃饭酒店虽然离辛禾子公司不远,走过去也不过五分钟路程,但和蔡聪聪还是打算各自开车过去。
经过唯个红灯时,余光瞧见纪晨风无意识地摩挲着左手手腕,好像那里有什东西样。
“你手怎?”直接开口问道。
纪晨风动作顿,低头看眼自己手腕。
“这个吗?不小心被抓伤。”他缓缓解开袖口,往上提提,露出手腕上鲜红三道抓痕。
刻,没想到更好用借口。如果就这走,传到许汐耳朵里,或许她反而会好奇这位能让拒绝辛禾子饭局“朋友”是谁。
算,就是顿饭,又不是直接把他带到桑正白面前,怕什?
推开玻璃门,纪晨风听到声音抬起头。
“好吗?”
停在他面前,用十分抱歉地语气将吃饭事告知他。
操,那好为什不去找他,让他赏你棒棒糖啊死同性恋!
想到被这张舔过别男人嘴吻过就恶心要死。
满怀恶意地揭他伤疤:“这好朋友,现在还联系吗?”
纪晨风沉默下来,直到绿灯亮起都没有再说话。
刺痛他应该很畅快,起先是这样认为。但不知为何,他真被刺痛,又开始恼火。
虽然已经结血痂,但因为伤口比较深,乍看上去还跟刚抓上去样。
“原来万人迷也会被抓啊。”调侃道。
“做兽医总是免不要遇到这些,习惯就好。”他说着,再次扣上袖口,“不是万人迷。如果是万人迷,小时候就不会总被人欺负。”
这些都知道,私家侦探早就事无巨细地全写进报告里。可坐在这里并不是已经将他事烂熟于心桑念,而是第次听这些桑念。
“被欺负?你吗?”装出好奇模样,“你小时候块头应该也不小,怎会被欺负?”
“和你同事起吃饭?”他合上杂志,仰头看着,表情有些错愕。
叹着气道:“同事是次要,长辈才是主要。如果不是长辈,早就拒绝。”
本来以为他可能不愿意,还有些顾虑,没想到他直接站起身,将杂志放回沙发旁杂志架,表示并不介意起用餐。
烦恼下午事就这样轻松解决,心情变得愉悦同时,因为突破唇舌防线所带来冲击也减退不少。
如果个吻就能让他变得这听话,那这个吻还不算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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