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他左手,何如歌右手组成爱心出现在眼前。
这让席归璨忽然就不想松手。辈子,都不想松开眼前人手。
第五个实验让何如歌过上养老般快乐生活,他时不时给席归璨换装,坐在监控光屏前欣赏美少年突破次元壁造型,只不过十天后,那些可爱衣服席归璨已经穿不下。
这位美少年像吃金坷垃样噌噌噌长成美青年。
光屏上青年脸部线条流畅锐利,这多天杀戮好似磨刀石,将原本锈迹斑斑兵刃磨出原本锋芒。
“好啊。”何如歌自己两只手示范拉勾过程,再勾住席归璨小拇指,“先不要着急着大拇指对大拇指,们拉勾勾还是有个‘誓词’。”
对着那双略显困惑蓝眼睛,何如歌念出幼稚‘誓词’:“拉勾上吊百年不许变,谁变谁就是小狗。”
他以为席归璨时半会儿无法接受这破廉耻台词,没想到席归璨却立刻跟他念起来:
“拉勾。”小指勾小指。
“上吊。”大拇指相互紧贴。
像个孩子。
般不涉及到原则性问题,何如歌都是不会拒绝席归璨,拉勾勾就拉勾勾吧,又不是摸屁股和亲小嘴。
自从嘴碰嘴后,何如歌明面上虽然什也没说,但是他用实际行动“不陪席归璨起睡觉”表面自己态度。虽然他现在对席归璨是有些超出父爱情感,但是席归璨还是太小,看起来像未成年样,何如歌下不这个嘴。
“那你想要和有什约定?”何如歌柔声问道,这样温柔态度与其说是对待恋人,其实更像是照顾个晚辈。
有些人性格天生会带有长者包容,与年龄和阅历无关。
他身高比何如歌高半个头,当席归璨穿上何如歌新买黑色汉服,宛如位孤独求败剑客。
广袖长袍青年持剑跃向虫族,衣袂翻飞间,凌冽眉眼如寒潭般冰冷,尸体轰然塌下,青年挥袖离去,这让何如歌不经想起首诗——
十步杀人,千里不留行。事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两只手在空中慢悠悠地晃来晃去,好像沉浸在淤积时光中,“百年不许变,谁变谁就是小狗。”
席归璨抬眸望着何如歌,他总是趁何如歌不注意,去偷偷看这个人。他想,如果百年不许变,那们就要相互百年。
可是百年太少。
能不能改成千年,万年,辈子,生生世世……
眼前人还是毫无所察模样,他笑道:“们起把手扭过来,你看,两个在拉勾手是不是突然变成爱心?”
席归璨本来是想要说“下次你再离开时候,定要和说声”,可是他想想又觉得这样太亏,白白浪费次和何如歌约定机会,那能不能这约定呢——
你能不能像喜欢你那样,稍微喜欢下。
不用太多。
席归璨指尖微动,他垂眸轻声道:“约定就是,们……每天都可以手拉手。”
只有相互喜欢人才会手拉手,如果们每天都手拉手话,那是不是意味着们每天都相互喜欢着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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