褐色毛发拍落,然后把长袍折叠整齐并塞进外套底下。他心想虽然长袍早已经淋湿大半,
但是收在外套底下总比被夹在腋下好:赫萝接下最危险任务,
后,回过头看向后方。
虽然已经来到看不见赫萝身影距离,但是如果狼群改变主意,决定攻击罗伦斯,想必这
小段距离很快就会被追上吧。
就算不能回去找赫萝,至少能够留在这里等她吧;罗伦斯挥开这股诱惑,面向前方让马儿继
续前进。
罗伦斯心想四周已经感觉不到令人毛骨悚然视线,或许他们见机决定拚命往前跑去吧。
如果换成是罗伦所站在诺儿拉他们立场,他定会这做,并且边想著不能让罗伦斯与赫萝
白白送死.
罗伦斯这想著,不禁稍微苦笑,同时也担心起自己人会不会迷失方向。
然而,罗伦斯顾虑下子就烟消云散。虽然罗伦斯方向感并不好,但是只要日落后便
罗伦斯没有等待赫萝回答,便骑马离去。
如果说不想留在那里,那是骗人。
但是,就算留在那里,又能够做什呢?况且,又不是没看过赫萝真实模样·就算对手是
佣兵军队,相信赫萝也能够平安逃过吧。
罗伦斯让马儿奔驰,蒙蒙细雨越下越大。
赫萝说罢,便解开腰带并脱下长袍,然后丢给罗伦斯。
赫萝柔顺亚麻色长发、尖起狼耳朵,以及毛发浓密狼尾巴露出来。
还有挂在赫萝略显摇晃脖子上、装有麦子小皮袋。
「咱是希望能尽量和乎地解决事情。可是,谁知道会怎样呢?咱如果在会合时候赤裸著全
身会太冷,况且汝也会很伤脑筋呗?」
罗伦斯手上长袍还残留著赫萝体温。分手时收下衣服感觉像是收下遗物似,这让罗
伦斯觉得很不吉利,不禁用力握紧长袍。
可是,万赫萝被迫得变身成狼模样,到时没有衣服可穿也不行。
比起身为商人罗伦斯,赫萝似乎更有合理思考能力。
罗伦斯做次深呼吸,并同时叹口气后拍打长袍。把沾在长袍上许多应该是来自尾巴
停下脚步,应该就不会迷失方向。
因为右手边是陡峭山丘,而左手边是大片森林,所以前进方向不可能会偏离太多·
而且,前方可看见路面经过某种程度割草处理,可称之为道路道路出现;只要沿著这条
路前进,定能够通往留宾海根。即使看不见诺儿拉他们身影,似乎也没什好担心。
比起担心迷路,更教人担心马儿会因为踩到石头而摔倒。罗伦斯拉紧缰绳让马儿放慢脚步
罗伦斯脸变得扭曲,但是并非因为寒冷。
罗伦斯第次咒骂自己没有成为骑士。
在短暂时间内,诺儿拉与里贝特似乎前进相当长段距离。罗伦斯照著吩咐,快马前进
以拉长与赫萝之间距离,仅管他以相当快速度前进好段路途,却仍然没看见诺儿拉他们
身影。
赫萝笑著说罢,便把视线栘向森林,然后动也不动。
取而代之,赫萝尾巴毛像是遭到雷击似地根根地竖起。
罗伦斯犹豫著不知道应该向赫萝说什。
最后,罗伦斯说出句简短话:
「等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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