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伦斯读到那个部分,不禁无奈地说道。可是赫萝不仅没有感到任何不快,反而得意地挺起胸膛哼哼鼻子。
“到现在也能鲜明地回忆起来。跟咱斗酒酒鬼是个比汝还要年轻姑娘,到最后,咱跟那姑娘与其说是醉倒,倒不如说肚子已经装不下。那次较量情景简直可以说是壮观——”
“不,够,不想再听下去。”
罗伦斯摆摆手插嘴道。赫萝当然很顽固,
“过去发生各种各样事。不过在书中看到之前,咱都完全忘记。”
赫萝边说边翻到某页,然后把书递到罗伦斯面前。
这应该是在叫自己读读吧?
罗伦斯放下水杯拿起书本,把视线转移到书页上。
以棱角分明字迹写在书上那个故事,是以“在个所有人都依然处于无知和蒙昧之中时代”这句话开头。
罗伦斯没有说话,而是伸手接过走近自己赫萝递出来水杯。
明明说话内容没有包含任伺积极向前因素,可是听起来却好像下定决心向前迈步样。这也许是由于她口吻跟自,bao自弃差不多缘故吧。
“正好汝也差不多能实现梦想。即使作为汝人生故事个段落,也应该没有比这更好时机吧?”
“那样说,也确没错。”
因此,罗伦斯并没有打断赫萝话。
此时此刻,他感觉自己终于领悟到真正答案。
如果讨厌孤独话,只要找那些跟自己生存在同时光中人们,起开心度目就行。但是她并没有那样做——不,她无法那样做,其中理由。
赫萝说过,自己并不是神。
其真正理由,就在于此。
据说,神能把天国创造成个没有生老病死永久幸福世界。
那时候,就连教会这个名词,恐怕也只能在遥远国度传闻中听到吧。
在那上面,记载着上次在异教徒城镇卡梅尔森那里,听年代记作家狄安娜说过那个赫萝名字。
“竟然说是麦束尾巴……真是有点心情复杂呐。”
罗伦斯尽管觉得这种形容也差不多远,但还是没说出口。
“……你从以前开始就是个大酒鬼啊。”
“而且,有件事咱本来打算之后再说出来,让汝大吃惊。”
赫萝抿嘴笑,就像刚才对话根本没有存在过样,以轻松动作坐到罗伦斯身边,然后转身拿起枕边书本。
“书本里,还出现咱呢。”
赫萝说完,不禁苦笑下。她多半是看到自己听之后大吃惊样子吧。
在听到自己将要实现梦想时候,表情明明没有任何改变啊。
赫萝却根本无法做到这种事。
她跟人样,无论任何事都会逐渐习惯,然后厌倦,发出“以前明明是那开心事情啊”之类感叹。
希望永远都那快乐。
这个少女般愿望绝对不会实现——对于生存如此漫长时光贤狼来说,是最清楚不过。
“只要结果好,就切都好。汝等人类真是会说话,咱以前也觉得很佩眼。虽然咱也觉得这样想确没错,但是真正快乐事情却很难下定决心去结束。如果就这样直拖着同到故乡话,也不知道会变成怎样。所以,为让咱和汝旅行自始至终都那快乐,最好还是在这里分别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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