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伸出手。
简短句话,不是外行人弗朗立刻便明白。
是吗——他低声道,然后,祈祷般地轻轻闭上眼睛低下头。
“虽说是天意,但还是让胸中痛苦不已,不过,芙兰小姐还好吗?”
这几句话稍微大声些,他抬起来脸上也满是怀念之情。
“她付出不会令这个名字蒙羞勇气,但也因此受重伤……不过应该很快就能痊愈。”
不过,之所以会从事“杂货商”这商业种类,定有特别理由。
所以,应该不会真有正经商人会到这里来买小麦吧。
“是芙兰·波奈利介绍来。”
对于行商人而言,在未知场所报出认识之人名字是最好壮胆药。
借名字给别人使用人,也许在很多年后也会得到巨大回报。而且,实际使用这个名字人所最感谢,与其说是从中牟得利益,不如说是它所带来鼓舞。现在罗伦斯面前弗伦,原本直带着丝轻蔑之意,但在听到这个名字后面色变得肃然起来。
弗伦副在远处眺望孩子玩耍表情看着罗伦斯,然后轻轻笑。
他似乎与啊呀啊呀摇头叹息什老老之类台词非常适合感觉呢。
“是吗?那很抱歉。最近忙昏头,不小心就先人为主。不过……”
他停下来,低头看看酒杯,喝口酒。
喜欢碰运气买货行商人大多都喜欢像他这样喝酒方式。
人。
这样弗伦坐在店深处桌边,请罗伦斯行在招待来客用长椅子上坐下。
“嘛,你们来得还真不巧。”
这是他开口第句话,并且边说着,边从土烧瓮里往木杯里倒酒。
“不巧?”
听到罗伦斯话后,弗伦露出如释重负微笑。
即使芙兰部队已经全军覆没,他还是为她能够活下来而开心不已。
“不过,他们应该也同样以非凡勇气活着回来才是啊。啊,失礼。”
说着,弗伦站起来,手按着胸口,吟唱般地报上自己名字:
“请让再次自介绍。是弗伦·吉姆古伦特。十三代吉姆古伦特家族当家,也是吉姆古伦特杂货店店主。”
然后,他缓缓放下杯子,认真地端详起罗伦斯来。
“她还活着吗?”
那是充满敬意语气。
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是罗伦斯福音。
“只剩芙兰。”
“那你究竟有什事?总不会是到这里来买小麦吧?”
名为杂货商,实际店头也挂着这样招牌。
不过弗伦语气明显在暗示这并非是家单纯小店。
随着城镇发展,行业分类也日益复杂,商人们所从事商品种类
也各自明确。鞋店卖鞋,药店卖药。偶尔也有大量贩卖贵重商品、类似商会存在人,不过这里并没有那种感觉。
“是啊。所有事是否能顺利进展都取决于时机。不巧上周们已经决定好。如果你打算长期做下去话,那就得先在某个逗留部队待命……不过,你打算带着这两个人吗?会受到神明惩罚哦。”
听到此处,罗伦斯才发觉弗伦似乎有些误会。
“不,并不是打算加入补给队。”
简短地否认后,又笑着加句:
“不是为成为随军商人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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