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他回复非常干脆。
——郑舒也奈何不他,在林斯另旁坐下,目光在人群中扫过,停在凌身上:“如果不是太忙,就能抚养他长大。”
“你确实比更有资格点。”林斯饮下口酒,也看着凌。
凌离开林斯段时间,本来就有点儿不安,这时候看到他看着自己,立刻地给夫人们撒个娇,脱身走过来。
然而林斯两边位置都被占。
林斯淡淡道:“你什时候学会观察别人?”
“郑哥说如果再不和人交流,迟早猝死在键盘上。”这人是个金发碧眼青年,随身带着把具有复古情怀机械键盘,说:“但是如果离开键盘,可能立刻死掉。”
林斯淡淡笑下。
“但是郑哥话还是要听,谁让仰慕他呢——否则才不会出来见人。”他并没有和林斯继续交谈下去意愿,把键盘摆在桌上,面前投影出屏幕,开始用种飞快速度咔咔咔咔专心致志敲起代码——可见他“见人”也仅仅是象征性地见下。
他们相安无事十几分钟,直到郑舒过来。
眼睛笑起来,说:“谢谢夫人。”
——这实在是太让人享受。
小家伙直只跟着自己,对他成长并不好,因此林斯把他暂时交给比自己细心温柔得多女士们,自己去寂静处桌位坐下,倒杯威士忌。
金黄酒体散发出烈酒独有气息。
灯光略微昏暗,使他身处阴影与光亮交界处,浪漫酒会音乐让人想起铜管与玫瑰,但显然林斯不在这轻快愉悦氛围中。
小家伙往两边都看看,站在原地,有点生气。
郑舒路和女士们礼貌地打过招呼,来到这个角落。
在三十岁到四十岁这个年纪里,郑舒无疑是最具有魅力那种男人,他有着挺拔身材,英俊五官和种难得,温和、儒雅、风度翩翩而又沉稳自信气质。
敲着键盘那位停下来,抬起头,跟他打招呼:“郑哥!”
郑舒对他点点头:“小宁。”
又皱皱眉:“露西亚已经完成,你可以考虑让你键盘休息下。”
他并不热衷于与人交流,这众所周知,因此那些对他有兴趣人们也都只是远远观望眼。
但还是有人在他身边坐下。
“烈酒使人忘记痛苦,”来人懒洋洋倚在靠背上,“根据观察,你对烈酒情有独钟。”
“每个人都有怪癖。”
“就像郑哥从来不喝酒,而巫师不能忍受日程表上有未完成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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