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独步逍遥 > 兼职无常后我红了 > 第92章 选一个好孩子,继承我们尊家

第92章 选一个好孩子,继承我们尊家(4 / 7)

外婆:“那你们还挺配。”

兰菏:“……”

宋浮檀:“外婆在说什?”

“呃……”兰菏看外婆眼,不太确定她是不是随口开玩笑,没那种意思,外婆却只是笑,“你听。”

“可怜灵魂,回去吧。回去家乡,那里啊,山坡郁郁苍苍,河水清波荡漾,月光明,太阳亮,那才是居住好地方……”

年纪比较大人都知道当年事,就算没参与打砸,也是默认员,他们有些坐立不安。其实随着时代变化,那样事不多,也被批判过,却不如麻清晖现身说法这有力,这让人难堪。

“是这个理,小晖,现在时代也不,现在大家也会找派出所办案。”外婆缓缓道,“葬礼,道场事,交给‘先生’;其他,交给警察,给尸体做个检查,什都清楚。”

外婆言决定,龙家人都没意见,有意见人也不敢在麻清晖面前说。

兰菏也把龙叔魂魄放开,让他去搜寻龙婆婆下落不明魂魄。

……

手惩处不孝儿孙。”

“麻先生,您说怎处置吧。”

麻清晖俨然从人见人怕蛊师,成“先生”,这般是寨子里老司才有待遇。大家期盼他用自己手段,来鉴明这人话。

看到大家眼神微妙变化,麻清晖不觉得十分快意,反而讽刺地笑笑,“只管找到龙婆婆魂魄,送她走。如果她夜里要索命,那也是你们应得。至于阳间惩罚,去找警察。”

他这句话,让大家有些懵。怎还要找警察,按照寨子里习惯,这不是龙家和法师事吗?

麻清晖歌声又响起来,在夜色中传得很远。

兰菏听得出神。

“阿凤喜欢热闹。”外婆听着歌,笑笑,“她会回到家乡。”.

兰菏觉得外婆已经知道,还默认他和宋浮檀关系。他们在寨子里待两天就回城,麻清晖则要等待尘埃落定,外婆和他交换电话。老人家用老年机用得还挺顺手。

在家过年时候,兰父

兰菏站在龙家门口怅然想,是人们对未知恐惧催生信仰,诞生鬼神,但也因为未知,愚昧,出现以鬼神之名陷害事。所以地府阴司,才逐渐多出其他功能,惩治恶人吧。

但人们能摆脱愚昧,摆正对鬼神态度,也许更好……

兰菏正想着,听外婆在身旁幽幽说句:“那个小宋,也吃阴间饭。”

兰菏:“……啊,对。”

差点忘,之前宋浮檀表现,完全,bao露他也能见鬼,他时也不知道该说什

麻清晖嘲弄地道:“当年家清清白白,你们说妈养蛊,活生生逼死她。现在可不希望这幕重演,毕竟,如果不在,下次谁又能确认谁有鬼?不过是次又次屈打成招,把什事都推给鬼神。”

现场陷入寂静。

这次他能辨别,那其他时候呢?怎辨别,靠自己猜,靠不知道什水平巫师猜?谁又知道真假,其中到底有多少和麻清晖母亲样是无辜

要是没有麻清晖,大家也无法分辨龙叔和龙婶啊。

因为当年寨子里大家愚昧之举,麻清晖虽然自身遭遇不公,也成蛊师,但他反而更不愿人们全然依靠巫师定夺。这也是他直教给三个徒弟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颜君陶是人人羡慕的先天灵体,一呼一吸都在涨修为。六百岁就成了圣,飞升大荒;六百零一岁……死于大荒崩塌。侥幸重生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自毁修为;但是没过百年,修为自己又回来了。好基友容兮遂陈恳建议:掉修为最快捷径,就是和我作天作地谈恋爱。

病案本

肉包不吃肉
衣冠禽兽疯批攻x爹味冷漠离异受。孤例精神病少年和冷漠医生的故事。年下。温馨提示:无脑恋爱剧,没有规矩,什么雷都可能有还很狗血,你杠就是你对。本文是现代都市架空背景文,故事发生地点不在我们国家,不在真实的社会中,请勿ky,请勿对号入座,请勿考据,本文医学病症医疗状况医疗制度等内容已经过专业医生鉴定,鉴定结果是没有真实性和科学性,纯属鬼扯,不能当真。

蝴蝶的叫喊

薇诺拉
年轻警探褚画与他的同性恋人韩骁同为警队精英,俩人的关系正因韩骁与一个女人的婚事而岌岌可危。一起连环凶杀案恰于此时出现,这些包括大明星、医生、女大学生的死者都与一个名为康泊的富豪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然而随着真相逐渐浮出水面,褚画发现自己不但危机四伏,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以免于被这个优雅与病态并存的男人所驯服……
最新小说: 沉默的永和轮 穿成虫族对照组的渣雄虫 遗世话晴秋 oh~这该死的兄弟情 我养的纸片人超好氪 嫁了一个老皇帝 平生相见即眉开 维持女配的尊严 谨遵医嘱 未完成的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