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小孩抓着兔子就往厨房跑,果然,玩偶兔子可爱是回事,活野兔还是应该吃!
厨娘把这只野兔做成自己拿手好菜,葱烧野兔,当然,她有悄悄参考老爷使用方法,没有把兔肉挂到臭。
烹饪时也不是整只烧,而是剁开,里头还加不少胡萝卜和豆子,煮出来能有大锅,兰斯尝口,兔肉丁入味极,金黄色外皮,咬开里头还嫩嫩,吸满汤汁,葱爆香气四溢。
要说厨娘在老爷那里学到最实用手法,就是去腥。因为平时吃肉多是野味,腥膻味重,以前烹饪方法要挂臭来让肉变嫩不说,还非常粗,bao地堆砌香料掩盖味道。
在老爷指导下,厨娘渐渐领悟哪些香料配合起来只要使用适量份,就能够完美去腥,且提味。
“你也非常善良。”崔栖潮说道,贵族阶层孩子通常是不会乐意和平民及以下阶层孩子玩儿,可能与兰斯出生后没有在那种环境下待多久就和他父亲到处流浪有关,后来又来诺森伯兰,他属于有点儿歪贵族阶层。
兰斯腼腆地笑,然后拿着领主老爷送给他兔子跑去找亚伦。
这只兔子还受伤,他们给它包扎好,然后亚伦抱着它睡三天。
第四天时候,他们起抱着兔子去找崔栖潮。
“这只兔子们还给您,阁下。”兰斯说道。
亚伦已经看出他为难,不好意思地道:“还是算吧,就摸摸它,晚上你还要它陪着睡觉。”
兰斯脸红,他根本不怕黑,虽然,晚上抱着玩偶确实很舒服……
“你等着,给你弄只来!”兰斯握拳道。
于是兰斯就跟着他父亲与骑士队,起去林场打猎,兰斯已经在学习弓、剑,他挎着弓箭和骑士们在林场转悠天。
当晚,崔栖潮就听说兰斯打到只野兔,他把兰斯叫来夸奖,野兔跑得那快,这小孩儿才多大,就能打到。
如此改良后葱烧野兔,没有野兔独有强烈腥膻味,肉汁又细嫩有嚼劲,金黄色肉丁与紫红色胡萝卜、绿色葱段,还非常符合中世纪菜品审美,颜色鲜艳丰富。
厨娘切兔子时是连着骨头剁碎——有赖贸易队换回来大量器物,老爷特意让人给厨娘打新刀具,特别好用。肉丁上还挂着些残骨,
“这是怎?”
亚伦灰头土脸地道:“兔子身上有虫,抱着它睡觉,虫子咬得睡不着。觉得,兔子还是熟比较可爱。”
“这点很认同。”崔栖潮说道,“这只兔子已经送给你们,不用再还给,去厨房烧它吧。”
兰斯和亚伦面面相觑。
崔栖潮鼓励道:“去吧。”
兰斯期期艾艾地说:“您可以把兔子赐给吗?”
领地上所有飞禽走兽都是领主,而兰斯从来没有向崔栖潮要过东西,他觉得有点儿惊讶,“当然可以,你是想吃兔子吗?”
“不是。”兰斯摸摸耳朵,“因为亚伦也想要只兔子,但是不舍得把这只兔子。”
“你很喜欢亚伦吗?”崔栖潮又问道,“经常看到你们在起玩,其他孩子你不喜欢吗?”
兰斯没想到自己私下玩耍老爷也知道,但下意识老实答道:“也没有,但最喜欢亚伦,们最要好,他善良又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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