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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冲喜第57天 喝点药(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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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云亭合上书,有些犹豫要不要继续往下看,虽然原主人可能已经作古,可这到底是那位女子私密情愫。

犹豫半晌,到底还是被书中趣事所吸引,叶云亭心里道声抱歉,翻开书册继续往下看。

好在游记并未再过多提及赫连以及笔者情愫,叶云亭快将整本书看完,这位赫连也不过出现三四回,回回都是草草带过。倒是游记最后有段话,叫他凝目看许久。

在游记最后,笔者写道:“即将折返百越,赫连送出杞厘,临行前问赫连可还会再相见,他未答。但私以为他也是想再见。后来回百越,同玉檀说起南越所见所闻,又谈及对赫连心思,玉檀却说疯,竟看上个南越人。见他生气,不愿与他争执,但私心却觉得,不论赫连是哪国人,他都是此次南越之行最大收获。而且要收回先前评价,赫连虽确实是个冰块,却并不木讷无趣,若是下回再去南越,要单写本赫连见闻,将这闷葫芦所作所为记录存证。”

叶云亭目光落在“玉檀”二字上,有些怔然。

庄子在半山腰上,与世隔绝。食材每日从山下运送上来,再由厨子烹制,日三餐,每餐菜系都不样。

吃好喝好,又无俗世烦忧。叶云亭吃完饭溜过食,便在屋里看书——管事将前主人旧书都整理出来清理干净,送到叶云亭屋里。

每日里,点上小火炉,再温上壶茶,捧本书,时间便在安逸里消磨过。

这日,叶云亭又从书箱里翻出本未曾看过旧书。书名叫南越游记。笔者未具名姓,只将路上所见所闻写于书上。

她从百越出发,路往南越边城杞厘行去,路上奇闻异事尽皆被记载下来,行文十分诙谐有趣,平平无奇之事在她笔下,也能引人发笑。

这名字出现过两回,头回出现时他还以为是个女名,没有放在心上。到这最后段,他方才发觉,“玉檀”竟是个男人名字。乃是这笔者好友,长居上京,只偶尔会来百越小住段日子。

玉檀,长居上京。

是碰巧同名,还是这笔者好友,确实就是……叶知礼?

——叶云亭也是偶然听见殷氏说起,方才知道父亲叶知礼还有个小名叫做玉檀。因刚出生时非常瘦弱,像个女娃娃,方才取个小名,盼着他长得健壮些。

按照游记中透露信息,粗略算算,游记时间大约在二十三四年前,写游记女子约莫也就十五六岁。而游记中恰提到,玉檀要大些,是笔者亦兄亦

叶云亭盖着薄毯,偎在炉边,不知不觉便翻过许多页。

看过半时,却见笔者语气转,由洒脱诙谐忽而转成儿女情长。

“五月初五,端午。又在杞厘小酒馆里遇见赫连。黑衣,长剑,小脸俊俏。与次见他时样。本以为他会请喝酒,但他却并未理会。罢,那便请他喝酒吧……赫连性子实在太沉闷,冷冰冰像块石头,若是从前,绝不会搭理这样无趣人。不过现在……谁叫喜欢他呢。”

叶云亭就是看到此处,方才意识到这游记笔者原来是位女子。

这本书前半篇幅都是笔者路上见闻趣事,及至过半,这位女子遇见位心悦男子,方才露出丝小女儿情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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