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在犹豫不决。小司寇也是。”
在审判罪犯时,最主要就是罪犯究竟犯什罪。罪名明朗,那应该根据刑辟(刑法)判什样刑罚也就明朗。典刑将罪名明朗化并适用相应刑罚,被称作刑察。
狩獭所犯主要是杀人罪。其中大部分是有预谋杀人。而且这些犯罪又都以劫财为目,却犯下可谓是没有必要杀戮。受害者中,没有抵抗能力老人、女人和孩子占绝大多数。为己私利杀人、毫无意义杀人、以及残杀弱者,这每项在法律上来说都可以判死罪。更何况他还制造多起命案,这相当于殊死——也就是由于犯罪实在过于重大,不在任何赦免条件之内必死无疑死罪。
在确定刑察后,如有其它原因可以减轻罪行,那可以视情况从轻判罚。但是狩獭没有这种情况。按道理来说就应该是大辟,这是再明确不过。
但是,在柳国,刘王亲自说过“惟大辟不用”。能适用大辟罪人都判徒刑或监禁。照这样说,相当于殊死罪名也就是终生监禁,看起来这应该是理所当然判决。
“将死刑停止正是主上。但是,郡和州司法部门审判都是死刑,——们国家司法部门不能模仿他们判决,但是还是有很多需要考虑地方。因此曾通过司法部门询问过主上意见,结果主上却说交给司法吧。”
蒲月脸困惑。
“交给司法,是吗。”
“不知主上所指是职能上司法,还是司法官——也就是司法以下,掌管审判们这些人。又或者是说交给秋官。实在是太模棱两可。而且主上曾说过惟大辟不用,这样以来们根本都没有回旋余地。们正想请主上明示。”
“那大司寇和小司寇是怎认为呢?”
监禁。死刑虽然在法律上存在,但实际上并没有当作刑罚选项。迄今为止直都是这样。
“主上没有旨意吗?”
被这问,瑛庚才回过神来。他仿佛不知什时候在蒲月面前陷入深思。蒲月困惑地笑笑。
“惟大辟不用,主上之前不是这规定过吗?这这次主上是怎想呢?”
那是,刚说出口,又咽下去。手中茶器已经变冷。
但是百姓认为非死不能泄民愤。也正是因为百姓公愤,所以在郡和州审判中都判狩獭死刑。当百姓见到死刑也是可能判决时,就更加肯定除死刑以外不可能再有别选择这个想法。虽然可以直接引用王说“惟大
瑛庚摇摇头。
“大司寇是坚持不用死刑。”
“是不是大司寇表明立场那就定动不死刑呢?”
“那倒也不是。们审理是不受旁人限制。而且主上都说过交给司法处理,那关于这件案子,司法判断就将是最终结论。”
“司法——知音大人意见呢?”
“如果问什不该问,还望恕罪。只是,不管听到什是不会说出去。”
瑛庚叹口气。蒲月现在虽只是宫卿补,但自提拔为国官后,从此将平步青云。他觉得对蒲月将来来说,是有必要解狩獭这件案子。同时也觉得蒲月话,定能够理解他想法。
“……主上并没有旨意。”
“没有旨意?”
瑛庚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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