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惊蛰看着他傻笑着忙前忙后忙里忙外,心中不禁感叹有些人命格里就是有这个富贵运。邓麦上辈子虽然跟他不熟,但混明显是他们这伙人里最好个,这辈子对方随便买个房,别看又破又小,再过上十几二十年,价格估计又会比高胜家那二百平方还要高。
邓麦捡着院子里散落破瓦片,气势还斗志勃勃:“明年得多攒点钱,到时候把这套卖,起凑高胜家楼下那间房子。”
林惊蛰回过神来,摸着额头心情复杂地劝他:“别,你要是住不惯,高胜楼下照常买,缺多少借你,这边就留着,也别卖。那大院子,以后你爸妈年纪大,接到身边照顾,也方便种种花溜溜鸟。”
邓麦那听,顿时又觉得很有道理。
回去路上,他朝林
年假之前,变故颇多。
这年冬天格外冷,城里人渐渐疏散,林惊蛰很难得地感受到空旷,就如同他这世第次来燕市时感受到那样。
城市变迁似乎在不经意中便温吞如水地开始流淌,这不是鲸吞,而是种每天都在递增蚕食。在建楼盘越来越多、街道车流越来越密,生活在当中人们,就连林惊蛰都未能第时间被触及,只是今早来公司时,邓麦唠家常似跟他说句:“果然是快过年哈,地铁居然有位置。”
也是蛮可怜,好歹算是始于地产高管,邓麦大过年居然还要早早出门赶地铁上班。其实林惊蛰给他工资挺高,奈何邓麦这段时间花销实在太大。
他在地铁沿线买套房子,二手,房子不太新,但位置着实非常牛,正正好核心地段。他过去生活开销太大,工资全拿来烫头赶潮流,这次笔巨款,让他掏空为数不多积蓄,还背上十来年贷款。但即便如此,他仍买不起手新楼盘,如同高家和周家那样高层大户型更是想都不敢想。
因此大概是觉得相比之下很不好意思,他直瞒着消息到手续办完之后才松口,结果林惊蛰去到看就彻底呆,居然是套小四合院。
院子不大,里头杂乱无章污水横流,还倒着被上任主人无情抛弃缺轱辘自行车,乱七八糟家具堆在家门口,房顶瓦沿都碎几片。邓麦边收拾,看着还很害羞:“你们都有房,就还那什……甭管房子怎样,名下总得写套呗。等过几年攒够钱,再置换楼盘,换个好点住。现在是不行,嘿嘿,本来还想先买车呢。”
林惊蛰望着远处城门,喃喃道:“别,就这儿挺好。”
从先前买房子到现在,他直都没想起来还有这个选择,实在是四合院这种东西,后世实在是距离正常房产买卖市场太遥远。但在当下,燕市确实还没有完善房产概念,巷子里四合院几乎都挤满杂居人,生活环境实在称不上多舒适。而商品房刚刚推出,却现代又新潮,相比较起来,无疑是更受欢迎选择,手头宽裕老居民们好些都在朝新房里搬。
林惊蛰说这话,邓麦还以为是在安慰自己,十分感动。说实话他要是首付钱再多点,肯定就搬去跟高胜家做邻居。不过反正不急,他工资只会越来越高,新房子以后买也不算晚。先买下这套,他好歹也算是有房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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