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桢想想,决定主动给那疯子塞白鵺肉去,他第个客人,不好落在疯子手里。然后,他慢吞吞地站起来,慢吞吞地走出店门,站在自己大门口。
果然,就在颜桢往巷外看时候,不远处就有几个人影过来。
为首那个人坐在轮椅上,在这盛夏时节还穿着厚厚黑色大衣,拉链直接拉到领子顶端,而宽大领子竖起来,挡住那人半张脸。
不过,只从这半张脸也可以看出,轮椅上是个年轻男人,拧成团剑眉清晰地显示出他心情极度不爽现实。他这时是闭着眼睛,但大概是发现颜桢视线,他抬起头,露出张十分英俊脸。
那双豁然睁开眼睛里满是戾气,轮椅飞快地滑动过来,明明坐在轮椅上会显得比人矮,可这架势却像是黑社会大佬出巡样,气势相当磅礴。
邦愣,才发现有个年轻姑娘站在距离他们队长米多地方,穿着……是他们给队长准备、但队长从来没穿过队服?
“你是?”他不由自主地问。
年轻姑娘还没来得及回答,轮椅上人已经,bao躁地说道:“行,既然是个人,你还不带路?废什话!”
方振邦顿时不敢再问,转身让路说:“这边,队长您往这边来。”
然后,轮椅上人拒绝方振邦帮推提议,自己按按轮椅侧按键,就跟在方振邦身旁,路往珍笼巷那边而去。
颜桢眼就看见这个年轻男人,几乎是同时刻,他眼眸亮,亮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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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中午,整个上午除那块透明玉石生意以外,积石斋就再没有开张。颜桢坐在木椅上看书,边看边感慨,还是挺惬意,对于生意事嘛,他也不着急。
喝口茶后,颜桢细白手指刚翻开页书,眉头就微微蹙起。
怎回事儿,还没玩哦?
不怪他不高兴,因为他察觉到上午在他门口犯疯病人类雄性又来,还带着他第个客人起。搞什鬼,和电视上说那样,疯子抓无辜路人做坏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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