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上帝啊,报纸里说他是材料专业在读研究生,辛普森实验室正式研究员。为此还专门跟着材料专业学生去上两节课,都没有看到他。”男生手抱着篮球,手在身上摩挲。
“你在干什?”
“找纸笔啊。有预感,他将成为位伟大人物!”
他同伴嫌弃地看他眼,“你预感,还真够滞后。”
“不要说,他要走远,们快跟上。”
他深吸口气,“知道,会想伯克利申请暂时休学。”林易向来是个有决断力人,轻重缓急,他分得非常明白。
拿到学历是迟早事,他不差这半年。
辛普森点点头,“这确实是最快最有效率方法。”
林易执行能力向来很强,说休学,立马拿着份休学报告往伯克利教务中心去。
从十二月到现在六月,林易到伯克利也有整整半年,拿着休学报告走在路上,他才发现这半年来他居然连伯克利大学都没有认认真真走过遍。
“上课?”林易几乎是吼出来。
“为赶项目进程,天工作十八个小时,每天睡眠时间不超过五小时,你让抽时间去上课?”
辛普森表情有些讪讪,饶是他向来以威严示人,今日个也不由感到理亏。
“是伯克利教务中心提出来,说你缺勤情况太严重。当然,他们也理解你特殊情况,但是学校有学校规矩,基本学分还是要修满。”
“伯克利意思是,你至少得出现下。大概是学生向学校提出抗议。”辛普森干咳两声,“是伯克利终身教授,与伯克利关系更像是合作方,它会卖面子,但不可能为破例。”
林易不知道他身后已经多两条小尾巴,他站在熟悉建筑物前,嘴巴紧紧抿成条直线。
原本以为自己根本不再在意,但是再次走进这里,他还是会感到不舒服。
林易记得很清楚,上次,他走进这里时候,迎接他是无数质疑和谩骂,那时自己当着众人面,折断代表伯克利学生卡片,看似潇洒地走出大门,然后脚踩进人生泥淖里。
熟悉而又陌生景物,脚下路走无数遍又好似从来没有走过。
学生们捧着书三三俩俩走在校园路上,股子青春气息犹如清晨带着露水湿气新鲜空气扑面而来,林易心头火气慢慢缓下来。
“他是不是那个华人!超导电缆!”有路过身旁男生回过头惊呼出声来。
“亚洲人每个人都长得差不多。”他同伴表示很迷惘。
“你看他衣服,和那天穿得样,范思哲春款,记得很清楚!”
“也就是说,还必须得去喽。”林易TM真快骂人。
他怀疑辛普森就是故意,是不是怕他实验过程太顺利拿到专利独立权,故意找点事给他做做。
林易来伯克利是以研究生身份考过来。他本身是哈佛物理学研究生,因为跨系深造他必须拿到材料学研究生学历后,才能继续往上读。
辛普森是他名义上研究生导师,其实以辛普森今时今日地位,已经很少带研究生学生,也就是霍恩教授面子,让他收下林易。
上课是学生天职,林易明白,也能理解,但这时间挑得也太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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